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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大正: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璐)2024-04-12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璐)


    本人作为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任职
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
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作为独
立董事及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现就本人在 2023 年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和其它重大事项按照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合法有效。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7 次,本人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全部会
议。收到董事会会议召开通知后,本人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会议议案,与公司经营
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同时,在董事会会议召开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
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经过审议决策,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各项议
案及公司其它相关事项均表示赞成,没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4 次,本人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列席全部股东
大会。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1、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充分行使自己的各
项合法权利和义务,努力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不断提升公司的综合治理能力,对
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监督公司薪酬制
度的执行情况,切实履行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关注公司可能存在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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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险事项,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计进行监督,与公司相关人员、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的审计人员就财务报告重点事项进行交流,督促内部审计工作进展,并向公司
管理层提出建议,充分发挥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视情况
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2023 年度公司尚未发生应当召开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

    四、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现场调研等形式,
调查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
况,对董事与高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
事职责,认真维护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1、本人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
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和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
并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
    2、本人针对公司拟决定的重大项目进行决议前调研,分析项目可行性,并通过
专业判断来形成审慎表决意见。
    3、本人认真审核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关联往来等情况,利用各种沟通
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开展相应的沟通,并在董事
会会议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
    本人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每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会后
仔细查看披露信息。本人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地进行了信息披露。
    2、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
    本人能够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核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针对公司
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的有关问题提出建议,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
表决权。同时,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了
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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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重视学习和沟通,提高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本人重视投资者权益保护,能够公平、公正地对待投资者。通过参加相关培训
和阅读,以及不断加强学习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本人加深了对相关法规尤其是
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法律与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有助于切实加强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
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事项
    2023 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法定
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因此,本人在 2023 年度
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
询机构等情况。

    七、对公司的建议
   2023 年 9 月生效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
度改革的意见》,明确了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
的职责,强化了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保障表决等责任。新规旨在加强独
立董事的独立性和履职效能,确保其在上市公司治理中发挥更加积极和有效的作用。
   2024 年 7 月即将生效的新《公司法》对上市公司的合规经营、信息披露以及中
小股东保护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和规定,新法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
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公司在未来经营中应继续贯彻新法律法规要求,建议:一、在保持主营传统物
业服务持续增长的基础上,不断拓宽物业服务产业链条,在服务模式、增值服务等
方面进行创新,以提升竞争力。二、优化原有智能技术应用,提高人均物业管理面
积,降本增效。三、对标对表资本市场同类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等指标,继续采取
积极措施,防控应收款项回收风险。四、继续强化对中小股东保护措施的实施。五、
持续构建与公司战略目标相一致的 ESG 评价体系,牢固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




                                                             独立董事:张璐
                                                          2024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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