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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优彩资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元鑫)2024-04-27  

                         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郭元鑫


       作为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
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与深交所监管规则、《优
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限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积极出席 2023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
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地保证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
性,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在此作出如下述职: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郭元鑫,1978 年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住权。2005
年 3 月至 2007 年 12 月在上海市何正大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助理;2008 年 1 月 2016
年 12 月在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2017 年至今在上海市华海永泰律师
事务所担任高级合伙人。2023 年 5 月至今任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没有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任何职
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独立 客
观判断关系,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 组
织或者个人影响。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满足担任独立董事所具 备
的独立性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本人任职期间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应出席次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
 会议名称     总计次数                                      缺席次数
                               数       次数       次数                  次未出席
   董事会         7            5           5           0           0             否

  股东大会        6            4           4           0           0             否


     报告期内,本着勤勉尽责和诚信务实的原则,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了各项议题材
料,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进行了必要
的沟通,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
相关事项发表专业性的独立意见,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在本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

     (二)任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能够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
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召集召开会议,审议了公司 2023 年度薪酬情况等事项,
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参与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审阅会计报表;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等工作。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的委员,认真审核了公司董事会拟聘任董事的任职资格和
推选程序。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意见
  董事会届次     召开时间                           事项
                                                                                      类型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第三届董事会第                告的独立意见
                 2023-07-31                                                       同意
十三次会议                    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独立意
第三届董事会第
                 2023-11-01   见                                                  同意
十五次会议
                              关于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办理七天通知存
                              款业务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
                 2023-12-07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同意
十六次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 务
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真实。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其他时
间,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监督董事会相关决议的具体执行情况,并及时了解公司
最新经营动态;始终积极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通过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的专项汇报,实时关注有关公司的相关报
道,并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积极对公司的发展战略提出专业化建议。

    (六)积极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2024 年,本人将继续提高专
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和管理层的沟通,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积极有
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更好地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其他事项

    (一)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没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独立董事:郭元鑫

                                                   2024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