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南京普天通 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 立董事宋铁成先生、高菁女士、黄林奎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 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宋铁成先生、高菁女士、黄林奎先生的 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 员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 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