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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威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2024-04-1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威科技”或“公司”) 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行了核查,发表如下保荐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100 号)的决定,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汉威科技”)于 2021 年 8 月向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共计 10 名特
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364,349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1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99,999,996.37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9,180,532.40 元(不
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 590,819,463.97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 28-00003 号”
《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
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1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590,819,463.97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36,142,233.65
减:本年度使用金额                                            65,503,188.00
加:累计利息收入(含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20,568,416.93
期末余额                                                     309,742,459.25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
使用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
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2021 年 9 月,
公司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以下统称“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
下统称“专户”),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
建投证券”)分别与上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 年 10 月,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郑州炜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炜盛科技”)及中信
建投证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监管
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2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存储余额
                                          8111101014001351708         11,622,245.5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8111101013901364118        109,945,206.32
                                          371902949910111              5,852,676.8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371903413610502             41,192,844.9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632682219                  104,552,330.16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462070100100219702          36,577,155.52
                              合计                                   309,742,459.25
注 1: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8111101013901364118 账
号的存储余额 109,945,206.32 元中有 100,000,000.00 元为结构性存款,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注 2: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于 2022 年 8 月
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
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 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
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
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存放、使用、管理和披露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汉威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 证报
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汉威科技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

                                         3
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202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汉威科
技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中信建投证券通过访谈沟通、审阅相关资料、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公司
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
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中介机构相关报告等资料,与公司高
管和有关经办人员进行了访谈。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
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其他
情形。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严 砚                      张钟伟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9 日




                                  5
附表:
                                               202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
              募集资金净额                                59,081.95                                                       6,550.32
                                                                                         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                     30,164.5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项目可
                    是否已变                                                                                              本年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行性是
                      更项目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度实
  和超募资金投                 承诺投资                                    计投入金额      进度(%)      定可使用状              到预计    否发生
                    (含部分                 总额(1)         金额                                                         现的
        向                       总额                                          (2)         (3)=(2)/(1)     态日期                  效益    重大变
                      变更)                                                                                              效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MEMS 传感                                                                                                            不适
                                                                                                          2024 年 12 月           不适用      否
  器封测产线建         否      20,546.00     14,065.81      2,207.07          2,785.87         19.81%
                                                                                                          31 日             用
  设
  2.新建年产 150                                                                                                         不适
                                                                                                          2024 年 9 月            不适用      否
  万只气体传感         否      18,212.00     10,467.95      2,403.69          6,090.26         58.18%
                                                                                                          30 日             用
  器生产线
  3.新建年产 19                                                                                                          不适
                                                                                                          2024 年 12 月           不适用      否
  万台智能仪器         否      14,381.00     11,845.24        714.19          2,025.64         17.10%
                                                                                                          31 日             用
  仪表生产线
  4.物联网系统                                                                                                           不适
                                                                                                          2024 年 9 月            不适用      否
  测试验证中心         否       5,621.00      4,702.95      1,225.37          1,237.02         26.30%
                                                                                                          30 日             用
  建设




                                                                       6
5.补充流动资                                                                                                 不适
                     否      30,000.00     18,000.00         0.00       18,025.76    100.14%         -                不适用     否
金                                                                                                              用
6.智能环保设
备及系统生产         否      12,122.00             -            -               -           -        -          -        -       -
线建设
承诺投资项目
                      -      100,882.00    59,081.95     6,550.32       30,164.55           -        -          -        -       -
小计
                 为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MEMS 传感器封测产线建设项目、新建年产 150 万只气体传感器生产
                 线项目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炜盛科技为实施主体,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炜盛科技,此外,为节约利用土地,优化
                 空间规划,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9 日对 MEMS 传感器封测产线建设项目实施地点进行了变更,增加了相应的环评、报建等审批环
                 节的时间周期。同时,由于部分时间段存在人员及物流流通受限情形,造成上述项目建设进度出现不同程度的不及预期情况。公司
未达到计划进     新建年产 19 万台智能仪器仪表生产线项目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亦受到人员及物流不畅等影响,同时公司基于智能仪表市场需求的变
度或预计收益     化和新国标等影响,对于产线的自动化、数字化等设计不断优化,也造成了投资进度的适度放缓。公司物联网测试验证中心建设项
的情况和原因     目旨在提升公司物联网系统解决方案关键环节的测试验证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且该项目厂房建设与新建
(分具体项目)   年产 150 万只气体传感器生产线项目为同一栋楼体的不同楼层,同样受上述因素影响,项目建设及设备采购有所推迟,总体进度慢
                 于预期。综合以上原因,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进展情况,基于审慎性原则,将 MEMS 传感器封测产
                 线建设项目、新建年产 19 万台智能仪器仪表生产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将新建年产 150
                 万只气体传感器生产线项目、物联网系统测试验证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项目可行性发
生 重 大 变 化 的 不适用
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
额、用途及使用 不适用
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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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之一的“MEMS 传感器封测产线建设”实施地点
募集资金投资
             由“郑州市郑州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梧桐街 40 号”变更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梧桐街南、石楠路西(汉威物联网科技产业园
项目实施地点
             南地块)”。本次“MEMS 传感器封测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前后均位于公司同一自有园区内,本次变更实施地点是为了
变更情况
             能够节约利用土地,优化空间规划,保证募投项目实施场地的合理性及整体方案的顺利实施,助力公司长远发展。因此,公司对
             该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了适当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
             更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为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促进公司相关项目的更快捷开展,提高项目建设效率、后期运营效率,
             2021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
募集资金投资
             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MEMS 传感器封测产线建设”、“新建年产 150 万只气体传感器生产线”增加炜盛科技为实施主
项目实施方式
             体,即上述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炜盛科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不属于变更募集资金使用
调整情况
             用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
             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
                  2021 年 9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3,692,356.21 元以及已
募集资金投资
                  支付发行费用 1,067,324.86 元,共计 14,759,681.07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项目先期投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B11401 号)。2021
及置换情况
                  年 9 月,上述置换的资金已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用闲置募集资
金 暂 时 补 充 流 不适用
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
募 集 资 金 结 余 不适用
的金额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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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尚 未 使 用 的 募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集 资 金 用 途 及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截至 2023
  去向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10,000.00 万元,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剩余募集资金均存放于
                    指定专用账户。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节约财务费用,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募集资金使用
                    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
  及披露中存在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炜盛科技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
  的问题或其他
                    式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炜盛科技一般结算账户。截至 2023 年 12
  情况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 2,095.30 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且该 2,095.30 万元已通过募集资金置换。
注 1: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中投入的 25.76 万元为账户结息收入,公司根据该项目实际性质,将该笔银行结息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在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对照表按照投入列示,特此说明。
注 2:本报告中涉及数据尾数之和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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