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证券代码:300025 证券简称:华星创业 公告编号:2024-007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4月1日在杭州市滨江区聚才路500号华星创业大楼9楼会议 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4月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日9:15- 15:00的任意时间。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东成先生主持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 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委托代理人出席)18 人,代表股份 136,264,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6.781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包括委托代理人出席)9 人,代表股份 126,667,17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4.895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9,597,43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8863%。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结合现场和网络投票进行 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5,66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592%;反对 570,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187%;弃权 30,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37,4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2098%;反对 570,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509%;弃权 30,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93%。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5,66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592%;反对 570,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187%;弃权 30,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37,4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2098%;反对 570,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509%;弃权 30,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93%。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5,66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592%;反对 570,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187%;弃权 30,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37,4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2098%;反对 570,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509%;弃权 30,0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93%。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5,66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592%;反对 600,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37,4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2098%;反对 600,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902%;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5,66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592%;反对 600,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37,4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2098%;反对 600,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902%;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5,63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380%;反对 629,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6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08,4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9785%;反对 629,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021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5,66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592%;反对 600,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37,4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2098%;反对 600,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902%;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上述议案均获得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程祺、陈根雄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 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五、备查文件 1、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