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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新能科: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5%股权并进行信息预披露的公告2024-04-15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72           证券简称:海新能科       公告编号:2024-020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55%股权并进行信息预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北京产权
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5%股权。

    2、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并经公司研究后,决
定在北京产权交易所进行股权转让的信息预披露,信息预披露时间不少于20个
工作日。

    3、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4、本次交易的方式为公开挂牌转让,因此最终的受让方、转让价格尚无法
确定,本次交易能否成功以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交易概述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新能科”或“公司”)于 2024
年 04 月 15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挂牌转
让控股子公司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5%股权并进行信息预披露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减少公司经营压力,减轻公司经
营风险,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质量,加快公司产业转型升级步伐,集中资源聚焦
公司生物能源产业,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同意公司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
转让所持控股子公司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鑫达”或“标
的公司”)55%股权,征集拟转让股权的潜在受让方。若本次交易顺利完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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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将不再持有四川鑫达的股权。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意在北京产权交易所进
行股权转让的信息预披露,信息预披露时间不少于 20 个工作日。
      公司已聘请中介机构对四川鑫达股权进行审计、评估,后续公司将以经核准
/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挂牌转让底价,并经有权机构批准后,在北京产权
交易所进行公开挂牌交易。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系公司持有的四川鑫达55%股权,即标的股权。

      (二)四川鑫达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4年02月12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81092116237G

      4、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5、注册地址:江油市龙凤镇工业集中区

      6、法定代表人:吴永涛

      7、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产品研发、销售;甲缩醛、三聚甲醛、甲醛溶液
的生产、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化品)的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1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750.00      1,621.125        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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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赵万飞                                1,350.00        795.825         27.00%

  3      李敏                                   900.00          530.55         18.00%

                     合   计                   5,000.00        2,947.50       100.00%


      10、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4年03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48,181.21                       49,540.82

           负债总额               91,262.38                       89,648.84

           应收账款                  600.47                        600.47

            净资产               -43,081.17                      -40,108.02

            项    目            2024年1-3月                      2023年度

           营业收入                    0                              0

           营业利润               -2,962.27                      -12,156.19

            净利润                -2,962.27                      -12,125.7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371.52                      -1,628.24
                额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审计及评估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的审计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02月29日,公司已聘请审计、资产
评估机构正在对四川鑫达进行审计评估,评估结果尚需履行国资程序,本次股权
转让底价将以评估价为依据确定。

      四、股权转让方案及信息预披露的相关安排

      1、公司拟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四川鑫达55%股权;

      2、股权转让的挂牌底价将以评估核准/备案价为依据确定,最终转让价格以
挂牌认购成交结果为准;

      3、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北京产权交易所进行信息预披露,信
息预披露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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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后续待资产评估核准/备案完成后,公司将按规定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
(如需)等审议程序,并在北京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挂牌交易。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公司所持有的四川鑫达55%股权,有利于公司进一
步优化业务布局,降低经营风险。未来,公司将进一步优化企业资源配置,综合
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率和盈利能力,加快新利润增长点的培育步伐,以期实现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若本次交易完成,公司将不再持有四川鑫达股权。

    六、四川鑫达股权转让需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转让的评估结果需履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核准/备案程序;

    2、待评估结果备案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召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如需,
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对股权转让具体方案进行审议;

    3、在北京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挂牌交易。

    七、风险揭示

    1、本次转让事项拟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暂时无法确
定交易对象,亦无法判断本次交易是否将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为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预披露,非正式挂牌披露。

    后续待资产评估核准/备案完成后,公司将按规定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如
需)等审议程序,并在北京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挂牌交易,所以本次股权转让交
易是否能够完成以及完成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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