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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成新能:独立董事梁正2023年度述职报告2024-04-13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梁 正)


    作为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
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诚地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职责,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规定赋予的权力,积极参加公司2023年度内的董
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
现将2023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梁正,2011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与美国密西根大学,获双学士学位;
2011年9月至2018年4月于美国斯坦福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硕博连读,获博士学
位。师从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士、斯坦福大学能源中心主任崔屹教授,同时受美国
前能源部长、诺贝尔物理奖得主朱棣文教授联合培养;2017年至2018年度担任斯
坦福大学中国学生会副主席;2018年9月至2020年12月分别于美国斯坦福大学和
劳伦斯伯克利国家实验室从事博士后研究;2021年2月至今任上海交通大学变革
性分子前沿科学中心副教授,撰写学术论文50余篇,专著2本,全部学术著作引
用达15000余次;2021年1月至今任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本人在任职后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
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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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
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参会1次。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独立董事姓名                                                                    备注
                      事会次数       (次)               (次)     (次)
     梁正                7                7                0            0

    1、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

    2、年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年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战略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出席   实际出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5           5            3        3             6          6       1         1


    1、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
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进行了研究,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了战略
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提
名委员会相关会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研究公司董事会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当选条件、聘任程序和任职期限,
对董事会成员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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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
责,对公司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研究,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
和义务。

    4、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
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
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
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2023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
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
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
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本人积极学习《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投
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文件,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沟通,并运用自身在会计专业方面的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经营管理
建言献策;有效监督和核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对公司董事会
审议事项,坚持认真审核,审慎行使表决权,并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
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公司合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关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督促公司严格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化运作,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本年度任职以来,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
委员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通过查阅资料、
会谈、电话等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董事等有关人员保持沟通,了
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
                                   3
执行情况等相关信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本人的专业知识经验,为公司经营决
策提出专业性的意见和建议,满足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的要求。关注公司信
息披露工作,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情况报道,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重大事
项进程及进展情况,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
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
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
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
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关于
2023年度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暨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充审议关联交
易的议案》《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2023年9月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控股孙公司融资租
赁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3年11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首成科技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
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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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
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
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
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财务总监辞职暨新聘财务总监的议案》,2023年11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上述人员的提名及聘任流程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报告期内,
公司没有其他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四)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
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
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亚太(集团)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
能力。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在2023年度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化运营、树立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发挥了积极
作用。2024年,我将继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文件精神,审慎、负责、
认真、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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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推进
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
利益,共同努力促进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特别感谢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十分
重视我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各方面为我们履行职责给予的支持。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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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之
签字页)




梁正(签字):




                                             二○二四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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