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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新兴:关于拟注销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2024-04-13  

证券代码:300098             证券简称:高新兴         公告编号:2024-019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销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召
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注销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基本情况
    1、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发表了法律意见。
    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2、2022 年 4 月 29 日至 2022 年 5 月 8 日,公司在内部办公系统对激励对象
的姓名与职务予以公示。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对激励对象人员名
单进行了认真核查,在《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中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列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2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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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得到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权股票期权
并办理授权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与会董事认为公
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的 284 名激励对象授予 3,610 万份股票期权,授予的行权价格为 3.78 元/份,
授予日为 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律师发表了法律意见。
    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第三期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5、在授予日确定后、权益登记过程中,4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
格,因此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84 人调整为 280 人,授予的股票期权
数量由 3,610 万份调整为 3,586 万份,放弃的股票期权按照作废处理。2022 年 7
月 7 日,公司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
司”)办理完成了 280 名激励对象 3,586 万份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期权简称:
高新 JLC3,期权代码:036500。
    6、2023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
销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拟对不符合行权条
件的股票期权 1,702.60 万份进行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
意意见,律师发表了法律意见。
    同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公司第三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7、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于中登公司办理完成上述 1,702.60 万份股票期
权的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 280
名调整为 252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剩余股票期权数量为 1,883.40 万份。
    8、2024 年 4 月 1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注销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拟对不符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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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条件的股票期权 1,008.30 万份进行注销。律师发表了法律意见。
    同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拟注销公司第三期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本次股票期权拟注销的原因、数量
    根据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公布的财务数据,由于 2023 年未达成本次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公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公司拟对第二个行权期
对应的已获授但未获准行权的 941.7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同时,根据《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由于有 28 名
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对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获准行权的股
票期权 66.60 万份进行注销。合计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 1,008.30 万份。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 252 名调整为
224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剩余股票期权数量为 875.10 万份。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且不影响公
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监事会、律师的核查意见
    1、董事会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意见
    公司召开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
销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和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董事
会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对激励对象的核实,确认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
权期共计 1,008.30 万份已获授但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并提请董事会
审议。
    2、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涉及的情况进行了认真
核查,认为:本次注销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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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实质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对
上述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3、律师意见
    本次注销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并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程序,
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第
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事项办理相关手续,依法履行相
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
议》;
    3、经与会委员签字的公司《董事会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会议决议》;
    4、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销公司
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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