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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光科技: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徐锐敏 已离任)2024-04-23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徐锐敏)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
求,在 2023 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
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
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
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徐锐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8 年生,中共党员,电子科
技大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专业学士、硕士及博士。现任电子科技大学电子科学与
工程学院微波工程系教授,中国电子学会微波分会委员;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成都增益微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19 年 3 月至 2023 年 10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3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人
均积极出席会议,未有无故缺席情况发生,对所有审议事项均投了同意票。在审
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
                                        1
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
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3 年,本人在任期内未发生行使《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条款项下的特别职权的情形,即
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形;未
发生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未发生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
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下列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公司报送提交审议
的议案未有发表“不同意”或“弃权”意见的情形。

           会议届
  日期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发表的意见
             次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独立意见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意见

                    《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有
                                                                   独立意见
                    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第五届
 2023 年            《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     事前认可及
           董事会
 4 月 26            担保的议案》                                   独立意见
           第九次
   日               《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会议                                                   独立意见
                    划剩余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独立意见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
                                                                   独立意见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
          会议届
 日期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发表的意见
            次

                   《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独立意见
                   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 2022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3
                                                                  独立意见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及拟
                                                                  独立意见
                   定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第五届
2023 年
          董事会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     事前认可及
5 月 25
          第十次   的议案》                                       独立意见
  日
           会议

          第五届
2023 年
          董事会   《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
6 月 21                                                           独立意见
          第十一   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日
          次会议

          第五届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       事前认可及

2023 年   董事会   案》                                           独立意见

7月4日    第十二                                                  事前认可及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次会议                                                  独立意见




                                    3
          会议届
 日期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发表的意见
            次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事前认可及

                   的议案》                                       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     事前认可及

                   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     事前认可及

                   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事前认可及
                   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
                                                                  独立意见
                   案》

          第五届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
                                                                  独立意见
2023 年   董事会   性股票的议案》

8月3日    第十三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独立意见
          次会议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第五届
2023 年
          董事会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8 月 29                                                           独立意见
          第十四   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日
          次会议

2023 年
          第五届
9 月 27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意见
          董事会
  日

                                       4
            会议届
  日期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发表的意见
              次

            第十五

            次会议

            第五届
 2023 年
            董事会   《关于以债转股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增
 10 月 10                                                         独立意见
            第十六   资的议案》
   日
            次会议

    (三)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
委员,在 2023 年任期内按照各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分别就公司定期报
告、股权激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重大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忠实履行了专
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1、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负责召集并亲自出席了 4 次会议,并对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3 年度薪酬方案、注销 2020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股票期权、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作
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合理、合规性以及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资格进行了专业审查。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任期内应出席 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实际出席了 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听取了年审机构汇报公司年报审计沟通事项,听取内审部对公司内审工作执行情
况的汇报,对公司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等事宜进行了讨论和审议,与各位委
员达成一致意见后报送公司董事会。
    3、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任期内应出席 2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实际出席了 2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5
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议案进行了讨论和审议,与各位委员达成一致意见
后报送公司董事会。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 年度,在本人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计
划、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
及时、准确、客观、公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进行
监督检查,不断促进健全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督促内部审计机构组织开展
审计成果运用执行情况的检查,保障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任期内对公司成都园区进行了多次现场走访,利用参加董
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进行了解,并通
过电话、微信等多种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
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
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本人在任期内通过参与公司 2022 年度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
通,发挥了在投资者关系管理中的积极作用;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
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
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三、2023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 年本人任职期间重
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在 2023 年任职期间对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展期、公司向特定对象

                                     6
发行股票相关方案的修改及有效期延长等事项认真审查,经本人事前认可提交董
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经审查,本人认为,相关关联交易事项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3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
见,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了新任
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本人认真核查了新任独立董事的提名、审议、选举程序,
认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本人认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的制定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
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股权激励计划
    2023 年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仔细核查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预留授予、部分作废、归属等事项,本人认为公司实施的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已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授予、作废、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7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已于 2023 年 10 月 18 日离任。在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切实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希望在董事会的
领导下,公司未来以更优异的经营成果回报公司全体股东。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徐锐敏
                                                        2024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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