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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利国际:关于收到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2024-02-19  

 证券代码:300135        证券简称:宝利国际       公告编号:2024-006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利国际”)董事

会于2024年2月19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周文彬先生《关于提议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

司股份的函》,周文彬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一)提议人:公司董事长周文彬先生

    (二)提议时间:2024年2月19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受资本市场波动等诸多因素影响,近期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下跌。基于对公司

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基本面的判断,为维护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及广大投

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股票价格合理回归内

在价值,经综合考虑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表现、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

力和发展前景,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

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

    公司股票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2月7日)收盘价

跌幅累计超过20%,本次提议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

购股份》第二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条件,且提议日期在相关事实发生之日

起十个交易日内。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

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

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如未能在规定期

限内完成出售,未出售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如国家相关政策调整,则

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施。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

行股份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

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

案为准。若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

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

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并应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之相关规定,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

购方案为准。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周文彬先生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增减持计划的说明

    周文彬先生目前在回购期间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有相关增减持

计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周文彬承诺:将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相关
规定,积极推动公司董事会尽快召开会议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对本次审议回购

股份事项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上述提议及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同时按照相关规定

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股份事项目前尚存在不

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