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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开尔新材: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2024-01-10  

证券代码:300234           证券简称:开尔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1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2、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本合同按照项目施工进度及业主资金到位情

       况支付工程款,存在因业主拖欠工程款导致无法按时收到工程款的风险;

       本合同的价款以实际结算为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3、合同的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 2024 年及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

       影响,公司将根据合同要求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

       入(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开尔新材”)

收到控股子公司浙江晟开幕墙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开幕墙”)与新世纪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建设”)签订的《幕墙工程专业分包协议

书》(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37,500,000.00 元

(含税),不含税金额约为人民币 34,403,670.00 元,占公司 2022 年经审计营业
收入的 4.89%。
    本合同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根据《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日常

经营重大合同披露办法》(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披露办法》”)

的规定,为公司自愿性披露的事项,不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名称:新世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014729068X6

    法定代表人:黄建华

    注册资本:312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双龙南街 1018 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筑劳务分包;施工

专业作业;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建设工程勘

察;人防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质量

检测;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工

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规划

设计管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水泥制品销售;消防技术

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金属结构制造;门窗制造加工;砼结构构件制

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业务及关联情况

    除本合同外,交易对手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公司发生的业务往来如下:
       年份              公司收入金额(元)        占当年总收入比例(%)

     2020 年                                   /                        /

     2021 年                       36,876,862.39                     4.72

     2022 年                        1,302,193.47                     0.19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新世纪建设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交易对手方的履约能力:新世纪建设是集工业与民用建筑、房地产开发、

金融投资、工程装饰装修、园林绿化、市政公用工程、通信工程、消防工程、材

料检测、机具租赁、劳务输出等多元经营为一体的综合型企业集团,资信良好,

履约能力较强。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合同名称:幕墙工程专业分包协议书

    发包方(甲方):新世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分包方(乙方):浙江晟开幕墙装饰有限公司

    2、合同的主要条款

    (1)工程名称:浙中新能源汽车城市广场项目总承包 I 标段

    (2)合同暂定含税金额:37,500,000.00 元,暂定数,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

    (3)分包方式:包工包料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组织力量、材料,自负盈亏

管理施工。

    (4)结算及付款:合同签订后:①每月 20 日上报进度款,审核完成后支付

完成产值 70%;②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 7 日内付至合同暂定总价的 90%;③工

程完工交付验收合格,并在竣工结算完毕后,待结算款到账后甲方一次性支付至

合同结算价的 97%工程款予乙方,余下的 3%为质保金,待保修期满二年,经甲

方及业主确认工程无质量缺陷时,无息退还。

    (5)甲、乙双方权责:
    甲方权责:①组织实施施工管理各项工作,在施工前向乙方进行交底工作,

提供工程总进度计划要求和具体形象进度要求;②负责提供现场现有的垂直运输

机械和现有脚手架以及施工现场附近的电源、水源接点;③尽可能提供工地现有

的材料、堆放点、现场办公生活区域等;④负责对工程进行全面管理、控制、监

督、检查和验收,及时传达有关指示、要求,定期召开生产协调会,为乙方创造

良好的施工环境;⑤按本合同约定办理结算手续,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协助乙方

向业主办理按总包合同条款允许的变更和签证;⑥制定确保工程质量、环境保护、

职业健康安全的措施。

    乙方权责:①派驻现场代表及专职安全员配合甲方完成施工管理各项工作;

②开工前,向甲方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等有关施工文件,参加甲方

组织的交底会议,按照甲方、业主、监理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各项施工准

备工作;③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和技术交底施工,

确保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达到约定标准;④落实成品保护措施,严格执行施工现

场的安全、环保、消防、卫生、文明施工等各项管理规定,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

成的质量返修、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等损失及相关违约金;⑤乙方的管理

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须持有效证件上岗,用工须遵守工程所在地政府及劳动部门

的有关规定,自备的设施、设备、机械须符合安全生产的标准及要求,并纳入甲

方机械管理范围;⑥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格式,在指定时间内上报与工程有关的

资料,须按有关规范和规定做好材料报验、隐蔽工程验收及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工

作,须在质监部门竣工验收前作一次全面清理并达到验收标准。

    (6)其他:合同条款中已对施工工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施工人员证

件、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总价款(含税)暂定为人民币 37,500,000.00 元,不含税金额约为人民

币 34,403,670.00 元,占公司 2022 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4.89%。预计本合同的顺

利履行将对公司本年度及以后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本合同的

实际履行情况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以经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上述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亦

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上述合同交易对手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除本公告在文首特别提示的风险外,存在因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

因素造成偏差而需晟开幕墙承担损失和违约责任的风险;本合同采用包工包料的

分包方式,由晟开幕墙自行组织力量、材料自负盈亏管理施工,因此最终收益存

在不确定性。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披露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也无需独立董事发表意

见。

       七、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八、备查文件

    新世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江晟开幕墙装饰有限公司签订的《幕墙工程专

业分包协议书》

    特此公告。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