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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直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4-03-26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和要求,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 2024 年 2 月,北京大华国际合伙人 37 人,注册会计师 150 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2 人。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54,909.97 万元(含合并数,下同),审计业
务收入为 42,181.7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33,046.25 万元。审计 2023 年度上市
公司客户家数 59 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为 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
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大华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
管理措施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期间有 14 名从业人员近三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行政处罚 1 次(以
上处理均不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期间)。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召开了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23 年 11 月 1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
司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
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
专项报告。
    经审计,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
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
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
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
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召开了第五届审计委员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查阅
了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
诚信纪录,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且具备足够的独立性、
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同意聘任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五届审计委员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年审工作计划》,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委员、独立董事、管理层等与年审会计师沟通 2023 年年度审计工作相关内
容。和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
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
进行沟通。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4 年 3 月 8 日召开了第五届审计委员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审计报告初稿的议案》,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管理层等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
    (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召开了第五届审计委员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等,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
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
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
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
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
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
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