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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方直科技: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4-04-16  

证券代码:300235              证券简称:方直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
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7.32 元/股,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 、 2023 年 12 月 13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回
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6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
将公司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2024 年 1 月 19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回购期间,公司按规定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回购进展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 月 4 日、2 月 5 日、3 月 1 日、4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2024-
004、2024-006、2024-018)。
    截至 2024 年 4 月 15 日,公司本次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 988,9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3928%,最高成交价为 10.50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7.9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9,997,279.0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实
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4 年 1 月 19 日至 2024 年 4 月 15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实施
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 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事
项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本次
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
    三、 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研发、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
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回购后股权分布情
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均不
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
事项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符合既定回购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
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股份变动情况
    假设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予以锁定,则回购股份前后公司
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种类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48,615,380               19.31     49,604,280               19.70

 无限售条件股份      203,131,255              80.69     202,142,355              80.30

      合计           251,746,635               100      251,746,635               100

   注:公司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公司累计回购股份 988,900 股,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存放期间该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
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后续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公告
披露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
将相应减少。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