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本化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4-02-08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雅本化学
股票代码:300261
信息披露义务人:毛海峰
通讯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 118 弄 22 号海亮大厦 A 座 15 层
股份变动性质:一致行动关系解除
签署日期:2024 年 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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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3
第二节 释义…………………………………………………………………………4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四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6
第五节 权益变动方式………………………………………………………………7
第六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9
第七节 其他重大事项………………………………………………………………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12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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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本
化学”)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
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雅本化学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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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毛海峰
公司、上市公司、雅本化学 指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书
宁波雅本、控股股东 指 宁波雅本控股有限公司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元 指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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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毛海峰
姓名:毛海峰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1131975********
通讯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 118 弄 22 号海亮大厦 A 座 15 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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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毛海峰因个人原因与蔡彤、王卓颖、马立凡、
汪新芽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并因此与蔡彤、王卓颖、马立凡、
汪新芽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所致。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前,毛海峰因签署《一致行动
人协议》与蔡彤、王卓颖、马立凡、汪新芽合计持有的权益比例为 37.11%;一致
行动关系解除后,毛海峰持有的权益比例为 0.42%。
二、未来十二个月增持或减持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在未来 12 个月内不减持其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雅本化学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月内根据经营需要
或财务安排,增加其在雅本化学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
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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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毛海峰与蔡彤、王卓颖、马立凡、汪新芽
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毛海峰与蔡彤、王卓颖、马立凡、汪新
芽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毛海峰与蔡彤、王卓颖、马立凡、汪新芽
于 2014 年 8 月 13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书》,一致同意在持有雅本化学股
份期间,对雅本化学的相关事项作出完全一致的决策。信息披露义务人毛海峰与
蔡彤、王卓颖、马立凡合计持有宁波雅本 63.50%股权,宁波雅本持有公司
257,729,83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6.75%,为公司控股股东。蔡彤、
王卓颖、马立凡、汪新芽和毛海峰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分别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53%、0.28%、0.38%、6.75%、0.42%。蔡彤、王卓颖、毛海峰、马立凡、汪新
芽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 357,484,500 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7.11%。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蔡彤、王卓颖、马立凡、汪新芽及宁波
雅本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再合并计算,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公司 4,043,700 股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2%。同时,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宁波雅本 12.61%
股权,间接持有公司 32,499,73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37%。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一致行动人关系解除即权益变动前后,蔡彤、王卓颖、马立凡、汪新芽
和毛海峰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合计持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合计持股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 (%)
蔡彤 357,484,500 37.11 353,440,800 36.69
7
王卓颖
马立凡
汪新芽
毛海峰 4,043,700 0.42
本次权益变动后,蔡彤、王卓颖、马立凡合计持有宁波雅本 50.89%股权,本
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四、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无权利限制;
信息披露义务人间接持有宁波雅本 12.61%股权,宁波雅本持有公司的股份存在
股份质押的情况,具体如下:
持股总数 持股比例 质押股份
股东名称
(股) (%) 股份状态 数量(股)
宁波雅本控股有限
257,729,839 26.75 质押 104,310,000
公司
除上述情形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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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雅本化学股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雅本化学股票的
情形。
信息披露义务人间接持股的宁波雅本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存在卖
出雅本化学股票的情形,具体如下:
成交均
变动股份数量 交易方 交易方
股东名称 变动日期 价(元/
(股) 式 向
股)
宁波雅本控股 集合竞
2023年11月23日 976,541 8.01 卖出
有限公司 价
集合竞
2023年11月24日 491,086 8.07 卖出
价
集合竞
2023年11月28日 1,304,100 7.84 卖出
价
集合竞
2023年11月29日 317,600 7.73 卖出
价
集合竞
2023年11月30日 118,300 7.60 卖出
价
集合竞
2023年12月1日 314,400 7.61 卖出
价
集合竞
2023年12月4日 610,300 7.64 卖出
价
集合竞
2023年12月5日 524,100 7.45 卖出
价
集合竞
2023年12月6日 1,696,800 7.43 卖出
价
集合竞
2023年12月7日 1,523,840 7.31 卖出
价
9
集合竞
2023年12月8日 820,100 7.29 卖出
价
合计 - 8,697,16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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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
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
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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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雅本化学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21-32270636
3、联系人:王一川、朱佩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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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毛海峰
签名:
2024 年 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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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所在 江苏省苏州市太仓港港口开发区
上市公司名称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地 石化区东方东路 18 号
股票简称 雅本化学 股票代码 300261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 118 弄 22 号
毛海峰
人名称 人住所 海亮大厦 A 座 15 层
增加 □ 减少 (系一致
拥有权益的股 行动关系解除,股份数量不再 有无一致行动
有 无
份数量变化 合并计算) 人
不变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人是否为上市
是 否 是 否
公司第一大股 公司实际控制
东 人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系一致行动关系解除,股份数量不再合并计算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本次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公司 4,043,7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权益的股份数
比例为 0.42%。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蔡彤、王卓颖、马立凡、汪新芽作为一致行动
量及占上市公
人合计控制公司 357,484,500 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7.11%。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本次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公司 4,043,7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务人拥有权益 比例为 0.42%。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在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
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份变动的时间
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
不适用
露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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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否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 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
是□ 否
侵害上市公司
和股东权益的
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 是□ 否
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否
准
是否已得到批
不适用
准
信息披露义务人:毛海峰
日期:2024 年 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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