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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旋极信息:监事会决议公告2024-04-20  

    证券代码:300324      证券简称:旋极信息       公告编号:2024-009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2024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
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

    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
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本次会议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审慎行使《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
予的职权,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共召开四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
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
    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募集资金投入情况等进行了检查并
发表了审核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2023年年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和《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4]第1-02912号)。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2023年年
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3 年 度 , 公 司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3,000,239,779.09 元 , 比 上 年 同 期 的
2,453,004,458.38 元 增 加22.31% ; 利 润 总 额-306,455,270.02 元 , 比 上 年 同 期 的
-571,483,540.89 元 增 加 46.38% ; 实 现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268,072,753.55元,比上年同期的-589,966,123.65元增加54.56%。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2023年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3 年度实现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净 利 润 -268,072,753.55 元 , 母 公 司 期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770,401,218.30 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198,427,179.31 元。

     依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当年如实现盈利并有可供分配利润时,应当
进行年度利润分配。”鉴于公司 2023 年度未实现盈利且无可供分配利润,在保证
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监事会同意公
司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的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认真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2023年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2023年年
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
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认真的核查,认为:公司运用现行的内部控制
制度在企业管理的各个方面较好的发挥了控制与防范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
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执行及监督的有效性。《2023年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
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的实际情况。在公司治理中应进一步加强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的作用,不断深入推进内部控制各项工作建立健
全,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内控制度的执行力度。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2023年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
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监事会提名邬叶舟女士、宋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候选人(相关人员简历见附件)。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选举
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夏林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
原监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 提名宋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提名邬叶舟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监事
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
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为利于强化监事勤勉尽责,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监事会同意制定第六
届监事薪酬如下:

   2.01 夏林先生薪酬

   夏林先生在任职期间薪酬标准为6万元(税前)/年。

   夏林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 宋捷先生薪酬

   宋捷先生在任职期间薪酬标准为 4.8 万元(税前)/年。

   宋捷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3 邬叶舟女士薪酬

   邬叶舟女士在任职期间薪酬标准为 4.8 万元(税前)/年。

   邬叶舟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1)宋捷

    男,1985 年 1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 年毕业于西安工程大学,本

科学历。2008 年 12 月起任公司综合办公室经理,2020 年 3 月起任公司监事。

    宋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

三十六个月内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邬叶舟

    女,1986 年 4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9 年毕业于中华女子学院,本

科学历。2009 年 5 月起任公司董事长秘书,2020 年 9 月起任公司监事。

    邬叶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

三十六个月内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