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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绿盟科技: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2024-01-11  

证券代码:300369          证券简称:绿盟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1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 年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议案;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
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本计划”)实施
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绿盟科技 A 股普
通股股票。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
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8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3.6
亿元(均包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8 元/股(含)。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截至 2021 年 2 月 2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
公司股份 24,176,436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3.029%,最高成交价为 17.00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13.20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359,961,178.19 元(不含交易费


                                     1
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成。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数量

    (一)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议案;
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相关议案,
同意公司实施《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8,238,000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非交易过户至“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使用回购股份 8,238,000 股。

    (二)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
议案;于 2022 年 7 月 8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相
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7,713,500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非交易过户至“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使用回购股份 7,713,500 股。

    (三)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议
案;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相关
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

    截 至 本 次员 工持 股计 划 披露 日 , 公司 回购 专用证 券账 户持 有公 司股份
8,224,9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3%。《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拟通过
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的股份数量为 7,71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645%。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及过户情况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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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了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绿盟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价格为 6.77 元/股,实际认购人数为 110 人,实际认购
股份数量为 7,674,000 股,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 51,952,980.00 元,实际参加认购
人数及认购股份数量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限。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
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
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提
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亦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本计划提供奖励、
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4 年 1 月 1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证券
过户登记确认书》,“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7,674,000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绿盟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9594%。

    根据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的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
告最后一笔公司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自公司公告最后
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至满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
月后分三期解锁,最长锁定期 36 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依次为 50%、
30%、20%。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的认定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包括公司部分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相关人员与本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其参与的各期员工持股计划之间亦
构成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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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构成
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如下:

    1.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未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同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
致行动安排。因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不构成一致行动
关系。

    2.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共计 4 人,以上持有人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其参与的各期员工持
股计划之间亦构成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
关提案时,上述人员应回避表决。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其他持有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监事、其他未参与本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同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一
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

    3. 持有人会议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
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作为本计划的管理机构,负责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
日常管理工作、权益处置等具体工作,并代表本计划行使股东权利。

    4.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自愿放弃其通过本计划所持标的股票的出席权、
提案权、表决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人已承诺不担任
管理委员会的任何职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持有的份额相对分散,任意单
一持有人均无法对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
致行动关系。

    综上所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自愿放弃其通过本计划所持标的股票的出席
权、提案权、表决权;在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参与



                                   4
对象的交易相关提案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回避问题。

    (三)鉴于公司仍在存续期的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及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
的持有人已自愿放弃其通过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表决权,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也已自愿放弃其通过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
股份的出席权、提案权、表决权,且公司各期员工持股计划均设立管理机构,各
期员工持股计划之间独立核算,因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仍在存续期的员工
持股计划并无一致行动安排,亦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公司各期员工持股计划所
持公司权益不予合并计算。

    五、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
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
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
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六、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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