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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生堂: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04-20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 4 月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
      规则》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通过列席董事
      会、股东大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及董事会、高级管理
      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监督,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合法权益、改善公司治理
      结构等工作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现将 2023 年度监事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 3 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
      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9 次会议,所有议案
      均获得全票通过,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
      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时间                                            议案名称

                             《关于创新药控股子公司广生中霖增资扩股暨引入投资者的议案》
                             《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5)发行数量
第四届监事会第               (6)限售期
                 2023.1.5
 十六次会议                  (7)募集资金投向
                             (8)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9)上市地点
                             (10)发行决议有效期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
                 2023.2.8 《关于签订<技术开发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七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               《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4.19
 十八次会议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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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2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监事 2022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 2023 年度银行贷款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 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
                  2023.5.23 《关于终止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十九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
                  2023.6.25 《关于签订<机器设备购销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十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
                  2023.7.13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十一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                《关于<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3.8.28
 二十二次会议                 《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
                 2023.10.27 《关于<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十三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
                 2023.12.29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十四次会议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意见

           2023 年,在公司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以及在董事会和经营层的积极配合
      下,监事会列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和审查,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
      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较好地发挥了监事会内部监督制衡的
      作用。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积极列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的合规性及决议事项进行了审核,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
      情况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
      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法规范运作,持续改善管理结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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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无违反法
律、法规的情形,也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 2023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
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
状况良好。2023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四)关联交易情况
     1、2023 年 2 月 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
订〈技术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委托福建瑞泰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负
责硫酸氢氯吡格雷阿司匹林片项目的技术开发,交易金额(含税)人民币 2,823
万元。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
避表决,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关联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2、2023 年 6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签订<机器设备购销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福建瑞泰来医药科技有限
公司签订《机器设备购销合同》,购买福建瑞泰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拥有的部分
生产设备,交易金额(含税)合计人民币 1,400 万元。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
避表决,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关联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五)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存在 2 笔担保事项,第 1 笔为为控股子公司福建广生中霖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最高银行授信贷款限额 7,000 万元提供担保外;第 2 笔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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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子公司福建广生中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00 万元授信贷款提供的连
带责任保证。除以上外其余均为公司或子公司以其自有资产提供担保,公司不存
在向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六)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报告期内,
公司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的行为。
   (七)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审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
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
况,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八)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审计
机构,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和各种专项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
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各种专项审计工作要求。本次聘任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等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九)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 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存放和使用
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
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四、监事会 2024 年度工作计划

    2024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紧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正确行使监事会监督职能,监督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
促进公司各项决策程序合法,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权益。2024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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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运作,定期召开会议,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监事
会的日常工作。重点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提高治理水平。继续强化落实监督职能,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
程序的合法合规性,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二)强化公司财务情况检查。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通过定期了解和审
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三)督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防止损害公司利益
和形象的行为发生。
    (四)加强内部学习,注重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公司监事会将加强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会计金融知识的学习,拓宽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严格依
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特此报告。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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