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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先导智能: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2024-02-02  

证券代码:300450             证券简称:先导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5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先导智能”)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因公司经营战略需要,公司拟向各家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如下:

    1、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不超过 15 亿元;

    2、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吴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22.5 亿元;
    3、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吴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12
亿元;
    4、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15 亿元;
    5、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12 亿元;
    6、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无锡新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15 亿元;
    7、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12 亿
元;
    8、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20 亿
元;
    9、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15 亿
元;
    10、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18 亿
元;
    11、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7 亿元;
    12、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7 亿
证券代码:300450               证券简称:先导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5


元;
       13、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5 亿
元;
       14、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不超过 13 亿元;

       15、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0.4 亿
美元;

       16、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0.555 亿美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泰坦新动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坦新动力”)
拟向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如下:

       1、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康怡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8 亿元;

       2、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3
亿元;
       3、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华发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3.48 亿元;
       4、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新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6 亿元;
       5、向中国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前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3
亿元;
       6、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3 亿元;
       7、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莲花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5 亿
元;
       8、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金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3 亿
元;
       9、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吉大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
过 3 亿元;
       10、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香洲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3 亿
元;

       11、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2 亿元。
证券代码:300450            证券简称:先导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5


    董事会同意先导智能向上述 16 家银行申请额度总计不超过 188.50 亿元人民
币和 0.96 亿美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的综合授信(包括但不
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信用证、保函等),
同时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坦新动力向上述 11 家银行申请额度合计不超过
42.48 亿元人民币(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的综合授信(包括但
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信用证、保函等),
授信期限为上述事项审批通过及授信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
司日常营运资金的实际需求和按照资金使用审批权限相关规定确定。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王燕清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 内与授
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
公司承担。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本次申请授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