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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金诺: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2024-04-12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海兰女士、田俊
先生、和国忠先生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对公司独立董
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其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均
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
性的相关要求。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