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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先进数通: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2023年度跟踪报告2024-04-12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2023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先进数通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俊                             联系电话:0512-62938583

保荐代表人姓名:庞家兴                           联系电话:0512-6293858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                     是
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列席 0 次,保荐代表人已对相关会议文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件进行了核查,会议召开程序、表决内
                                                   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列席 0 次,保荐代表人已对相关会议文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件进行了核查,会议召开程序、表决内
                                                   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列席 0 次,保荐代表人已对相关会议文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件进行了核查,会议召开程序、表决内
                                                   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单笔付款
                                        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通过募集资金专
                                        户对外付款;单笔付款金额在 500 万元
                                        以下的,先由公司通过基本户自有资金
                                        对外支付,以三个月为周期汇总一次,
                                        然后将前三个月的募投项目支出金额
                                        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到基本户。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四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
                                        投项目人员薪酬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的议案》,除此之外,后续期间其他
                                        与募投项目相关的支出均通过募集资
                                        金专户对外付款。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按照《管理办
                                        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资金的存
                                        放、使用不存在违反《管理办法》规定
                                        的情况。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1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3 年 12 月 29 日
                                        保荐人讲解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信息披露工
                                                作评价(2023 年修订)》,对前述规章
                                                和指引中的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向相
                                                关人员进行了传达,同时对相关人员的
                                                      提问进行解答和交流。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保荐机构已督促公
                                                                    司进行整改,公司于
                                              公司在使用募集资
                                                                    2024 年 1 月 29 日召
                                              金时,单笔付款金额
                                                                      开第四届董事会
                                              超过 500 万元的,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过募集资金专户对
                                                                    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外付款;单笔付款金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额在 500 万元以下
                                                                     会议,审议通过了
                                              的,先由公司通过基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关于使用自有资
                                              本户自有资金对外
                                                                     金支付募投项目人
                                              支付,以三个月为周
                                                                     员薪酬并以募集资
                                              期汇总一次,然后将
                                                                      金等额置换的议
                                              前三个月的募投项
                                                                    案》,除此之外,后
                                              目支出金额从募集
                                                                     续期间其他与募投
                                              资金专户划转到基
                                                                     项目相关的支出均
                                                    本户。
                                                                     须通过募集资金专
                                                                        户对外付款。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
                                                      无                   不适用
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
                                                      无                   不适用
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
                                                      无                   不适用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1.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2.股份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3.股份减持承诺                                 是                    不适用

4.股份回购承诺                                 是                    不适用

5.信息披露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6.股权激励承诺                                 是                    不适用

7.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
                                                          不适用
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
公司 2023 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   俊                   庞家兴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