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激智科技: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4-02-07  

证券代码:300566         证券简称:激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1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
司计划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均含本数)的
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2024
年 2 月 6 日,公司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4 年 2 月 6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 528,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0%,最高成交价为 10.38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9.6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5,309,706 元(不含交易费
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   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
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