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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能重工: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2024-02-07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青岛天
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能重工”、“公司”)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份、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天能重工的实际情况,
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至 31 日完成了对天能重工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办公室员工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
本次培训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培训基本情况
    培训小组编制了培训课件,并要求参与培训的相关人员进行自学。2024 年
1 月 29 至 31 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办公室员工等相关
人员自学了培训课件。

    二、培训主要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
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培训重点围绕限售股减持
相关规定、再融资新政相关规定及近期上市监管处罚案例等专题进行深入解读。

    三、培训成果
    本次培训得到了公司的积极配合,全体参与培训人员均进行了认真深入学
习。通过本次培训,上述人员加深了对上市公司合规运作和信息披露的理解,
有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目标,取
得了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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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帅虎                李硕            张开军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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