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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拓斯达: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4-04-01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4-026

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

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财会〔2023〕21 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内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

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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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第 17 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

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

且未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

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无重

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2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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