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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靠智电: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丁晓明)2024-03-12  

               安靠智电


                     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自 2023 年 6 月 16 日起担任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勤勉尽

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

各项议案,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经营提出积极建议,充分发挥作为独

立董事的独立性作用,独立客观审慎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

东的利益。2023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应参加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独立董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大
         董事会 董事会   董事会 董事会
事姓名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丁晓明     3              3   0         0      否           2

    2023 年度,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认真审阅会议

材料,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

沟通,从而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3 年度本人对公司

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情况

   2023 年,本人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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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
第四届董事
             2023 年 8   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会第二十四
              月 24 日   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公司
  次会议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候选人的
                         提名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第四届董事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
             2023 年 10
会第二十五
              月 23 日 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
  次会议
                        惩戒,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因此,我
                         们一致同意陈晓凌先生、王春梅女士、吴建清先生、钟
                         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刘鹏先生、丁晓明先生、李远
                         扬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报深圳
                         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              2、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11
会第一次会
              月 23 日 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
    议
                        意见
                         4、关于拟变更公司全称的独立意见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023 年履行了以下职责:

     1、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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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审计部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

况进行监督,对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

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

薪酬与考核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保护公司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

    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和检查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

务管理、资金往来等情况,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对于每次需董

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

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有效履行了独

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工作

    1、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本人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3 年,公司对于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在重大决策

方面充分尊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判断。2024 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地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

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利用专业知识,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能

力,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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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报告。




                        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丁晓明

                                2024 年 3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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