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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开立医疗: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华小宁)2024-04-12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华小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华小宁)作为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
部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我在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
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独立董事基本信息

    华小宁,男,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蛇口
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和诚会计师事务所主任,安达信(深圳)公司高级
经理。现任深圳市友联时骏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总裁,兼任深圳市洲明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相关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会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6               6                 0             0              否

                                  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列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1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接到董事会通知之后,均认真审议会议资料
 并向公司管理层深入了解相关信息,确保对审议事项全面了解。我在会议中积
 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与意见,并以会计专业能力和经验发表了独立意
 见。本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等
 情形。在股东大会中,本人积极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和回答股东问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按照有关规定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
 会会议 5 次,认真履行对公司财务报告审阅和监督工作,并就续聘审计机构事
 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3 年度,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均亲
 自出席会议,秉着勤勉尽职的态度履行职责,并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表决权,确
 保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标准及程序、任职条件合法合规。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
 身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制度。报告期内,公司并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目前已在 2024 年开展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2023 年 4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人对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关于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为公司 2023 年
 度审计机构议案》、《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开
 展 2023 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
 案》、《关于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 年 8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人对
《2023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公
 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3 年 9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人对《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3 年 11 月 7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人对《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
 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
 正。
     2、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
 知识对审议事项作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3、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
 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关注了公司涉及公司经营和规范运作的各类事项,重点包
 括:(1)定期报告相关事项: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2022 年年度
 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
 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在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
 责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提供审计服务是合适的,且能保证审计独立性,同意
 续聘。(3)商誉减值情况: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的商誉余额,需在年度审计时进
 行商誉减值测试,并按照测试结果计提商誉减值;(4)回购股份情况:公司回
 购股份的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回购的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有利于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
 康发展。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履职以来通过审阅公司文件、参加各类会议、听取汇报等
 多种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
 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并通过电话、邮件、微
 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
 关注公司的相关信息和公司经营环境、市场情况的变化,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发展动态,适时对公司经营管理发表意见和建议。
     本人与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注册会计师、内部审计部门进行了充分的沟
 通,听取注册会计师及内审人员介绍审计意见情况,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
 题及其解决方案,并就相关问题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
 通,了解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状况,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二)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三)无另外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赋予我的职权,忠实、勤勉
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的签字页)




                                                        华小宁

                                                     2024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