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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宇信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报告2024-04-1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宇信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凯                          联系电话:010-56839571

保荐代表人姓名:蔡敏                          联系电话:010-5683957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请见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保荐代表人已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列席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其他股东大会未亲自列席,
                                                            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请见 2024 年 1 月 12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华泰联
                                              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现场检查报告》之


                                              1
                项目                                      工作内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9 次(2023 年 1 月至 2023 年 12 月)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
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1. 保荐人前期于定期现场检查报告、跟踪报
                                         告及往来邮件中,提请公司关注募投项目实施
                                         进度,合理规范运用募集资金。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2. 保荐人前期于定期现场检查报告、跟踪报
                                         告及往来邮件中,提请公司关注募投项目办公
                                         场所购置进展。
                                         1.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
                                         快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募投项目建设期
                                         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拟调整募投项目内部
                                         投资结构、拟增加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11 家子
                                         公司为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募投项目
                                         建设期延期一年,即由 2023 年 12 月调整至
                                         2024 年 12 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立意见,保荐人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保荐
                                         人提请公司持续关注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合理
                                         规范运用募集资金。
                                         2.对于募投项目办公场所购置情况,公司于
                                         2020 年 9 月与北京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签订了《物业购买意向书》,就购买北京华盛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北京市海淀
                                         区花园北路 20 号牡丹园北里 6 号楼的物业达
                                         成合作意向。由于近年来市场情况影响,房地
                                         产市场存在较多不明朗因素,截至目前公司尚
                                         未购置募投项目办公场所,因此募投项目投资
                                         进度受到一定影响,公司已续签意向协议并将
                                         择机购买募投项目办公场所。保荐人提请公司


                                         2
                     项目                                       工作内容
                                                 关注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规范运用募集资
                                                 金,尽早完成募投项目办公场所购置。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3 年 12 月 29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结合相关案例对如下内容进行了重
                                                 点讲解:1、全面注册制上市公司监管政策,
                                                 包括介绍全面注册制的背景,解读相关监管政
                                                 策,讲解上市公司监管案例;2、上市公司资
                                                 本运作,包括介绍全面注册制下再融资和并购
                                                 重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点;3、北交所政策
                                                 解读。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无(保荐人对公司募集资金监    不适用(保荐人对公司募集
                                  督情况请见“一、保荐工作概    资金监督情况请见“一、保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述”之“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    荐工作概述”之“8.关注职
                                            况”)                  责的履行情况”)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                     无                        不适用
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
                                                 无                        不适用
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无                        不适用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行承诺
1.关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      是                    不适用


                                                 3
                                             是否履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行承诺
业板上市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
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
向等承诺
2.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5.关于股权激励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经核查,影响公司重大合同履行
的各项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五、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保荐人未因宇信科技持续督
2. 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             导项目被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
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            取监管措施;报告期内,宇信科技不存在
及整改情况                                          被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
                                                    措施的情形。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凯                     蔡敏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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