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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媒股份: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核查意见2024-01-24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核查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媒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新媒股份拟调整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计划进度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528 号)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4 月首
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21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6.1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6,105.7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
增值税)人民币 8,552.52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7,553.18 万元。广东
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出具了广会验字[2019]G14041360856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了
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计划的议案》,以及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截止期
 1      全媒体融合云平台建设项目       40,984.00           37,910.18     2023 年 12 月
 2      版权内容采购项目               69,643.00           69,643.00     2023 年 12 月
               合计:                 110,627.00          107,553.18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计划投入募集资      累计投入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金                金金额
         全媒体融合云平台建
  1                                    40,984.00         37,910.18            36,349.25
         设项目
  2      版权内容采购项目              69,643.00         69,643.00            58,612.63
             合计:                   110,627.00        107,553.18            94,961.88

       三、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具体情况

       公司根据版权内容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在不改变该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规模
及用途的情况下,将版权内容采购项目投资截止期由 2023 年 12 月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二)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原因

       版权内容采购项目为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和版权市场供给情况,灵活采购相关
版权内容,具体可以包括电影、电视剧、综艺、体育类、粤港内容、纪实、资讯、
教育、4K、3D、VR等版权内容(含频道)。受行业整体发展状况、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业务发展需求等因素的影响,版权内容采购项目较原计划存在延迟。

       结合版权内容采购项目情况和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为更好地满足业务发展
需要,保障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对版权内容采购项目计划
进度进行调整。

       四、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版权内容采购项目的计划进度,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资金用途、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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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审
慎决定,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合理推进,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

    五、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相关意见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事项已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经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同意在不改变版权内容采购项
目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及用途的情况下,将版权内容采购项目投资截止期由 2023
年 12 月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守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进行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实
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决策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版
权内容采购项目”计划进度。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4 年 1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新媒股份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
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
划进度事项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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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后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确保募集资金的
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华西证券对新媒股份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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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
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于晨光              谭青龙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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