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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贝斯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2024-04-08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贝斯美
保荐代表人姓名:戴菲                      联系电话:010-65082976
保荐代表人姓名:万年帅                    联系电话:010-59013880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戴菲、邱实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4 年 3 月 25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三会”议事规则及会议资料等资料;
与公司相关负责人等进行沟通等。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
                                                  √
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
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
                                                                           √
和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
                                                                           √
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
                                                  √
立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与公司审计部门相关人员进行
沟通等。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
                                                  √
计部门(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
                                                                           √
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
(如适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
                                                  √
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
                                                  √
审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
次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    √
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
                                                  √
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
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    √
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
                                                  √
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
                                                  √
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
                                                  √
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与信息披露相关的管理制度;查阅公
司“三会”资料和信息披露档案资料;查阅公司信息披露公告、传递及审核相关资料;访谈
相关人员等。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
                                                  √
进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
                                                  √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
                                                  √
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
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与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查阅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
会的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文件。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
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
                                                  √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
                                                  √
披露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
                                                                      √
露义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
                                                                      √
担保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
                                                                      √
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明细账及银行对账单等资料;查阅募集资
金专项报告;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
途、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   √
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
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
                                                 √
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
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本 核
                                                 查期间 内
                                                 部分募 投
                                                 项 目 变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
                                                 更、新 增
投资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实 施 主
                                                 体、实 施
                                                 地点及 延
                                                 期)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财务报告等资料;分析财务报表及重大会计事项;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
沟通等。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
                                                 √
异常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定期报告等资料;查阅公司关于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核查公司有
关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等。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现金分红制度等制度,核查公司现金分红的执行情况;查阅
公司定期报告及“三会”资料等;与公司管理层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等。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
                                                  √
变化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
                                                                        √
已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本保荐机构现场检查未发现公司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存
在违法违规的情形。建议公司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风险防范
意识,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_____
               戴菲          万年帅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