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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测绘股份:测绘股份2023年现场检查报告2024-02-08  

                                                                          现场检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现场检查
                                        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华泰联合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测绘股
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
于 2024 年 1 月 27 日至 1 月 28 日对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有关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报告如下: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测绘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朱辉                           联系电话:0512-85883377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一为                         联系电话:0512-85883377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朱辉、李悟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4 年 1 月 27 日-2024 年 1 月 28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
                                                                 √
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
                                                                 √
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
                                                                 √
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
                                                                              √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
                                                                 √
部门


                                           1
                                                                 现场检查报告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
                                                            √
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
                                                            √
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
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
行一次审计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
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
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
                                                            √
价报告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
                                                                     √
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
                                                            √
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网站
                                                            √
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直接或者
                                                            √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
                                                            √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
                                                                     √
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
                                                                     √
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


                                       2
                                                                          现场检查报告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
                                                              √
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                      √
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高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
                                                              √
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
                                                              √
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求
                                                                              √
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前期经核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银行对账单、与公司财务总监访谈,持续督导机构发
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审议通过不超过 3.5 亿元用于现金管理,但经审议通过后,
因募集资金账户无法购买其他银行理财产品,在 2023 年 12 月及 2024 年 1 月存在将募集资
金打款至公司一般户,并于当天从一般户中申购相应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分别于 2023-
169 号、2024-003 号及 2024-005 号公告中对该项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予以公开披露。
    公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额度未超过公司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额度,
且募集资金打款至一般户当日即申购了理财产品,理财产品位于银行专门开立的独立虚拟
账户中管理,未对公司募集资金造成实质损害,对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经过案例研究、专题沟通等,持续督导机构建议上述理财产品赎回后第一时间将本金
及收益转至原募集资金账户,后续公司应在募集资金专户中购买相关理财产品;如需购买
非募集户的理财产品,需设立理财专用账户并公告,并在专用账户中进行管理。基于规范
性考虑,建议公司进一步加强对政策的学习和理解,完善并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使用相关制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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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涉及募集资金使用的事项及时同持续督导机构沟通。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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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检查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朱辉




                        刘一为                        年     月      日




  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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