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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仲景食品: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2024-04-09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张中义先生、张德芬女士、叶建华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
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张中义先生、张德芬女士、叶建华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
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
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
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