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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辰股份: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报告2024-05-06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中辰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辉波                          联系电话:0755-83516222
保荐代表人姓名:简光垚                          联系电话:0755-8351622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是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 次,已查询 12 次
                                              (1)2021年度、2022年度,由于人员流动、物
                                              流运输受到一定影响,厂房建设、设备安装等
                                              工作进度不及预期;另外,受复杂多变的国际
                                              局势影响,关键进口设备、核心零部件供应短
                                              缺,无法按期正常交付,公司IPO部分募投项目
                                              延期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IPO
                                              募投项目已结项。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3
                                              日披露的《关于IPO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公告编号:2023-002)与2024年3月7日披露的
致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08)。
                                              (2)受外部环境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等影
                                              响,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
                                              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
                                              同意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披露
                                              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12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3 年 12 月 19 日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内幕交易与操纵证券市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场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案例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1)公司 IPO 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1 月到
                                  位,2023 年 1 月公司充分考虑建设周期与资
                                                                            保荐机构提请
                                  金使用情况,审慎决定将环保型轨道交通用
                                                                            公司持续关注
                                  特种电缆建设项目、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
                                                                            募集资金的使
                                  项目、高端装备线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
                                                                            用进度情况,
                                  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3 年 1 月 21 日
                                                                            对使用募集资
                                  调整至 2024 年 1 月 21 日,本次部分募投项
                                                                            金补充流动资
                                  目延期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截至本报
                                                                            金和现金管理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告出具日,前述 IPO 募投项目已结项。
                                                                            等行为应严格
                                  (2)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遵守相关法律
                                  券募集资金于 2022 年 6 月到位,受员工到岗
                                                                            法规的规定,
                                  率不高、物流受阻(原材料与设备运输受影
                                                                            并及时履行相
                                  响)、客户结算和回款效率降低,以及设
                                                                            关审议程序和
                                  备、工程服务商复工延迟等外部环境不稳
                                                                            信 息 披 露 义
                                  定、不确定因素增多的影响,工业自动化用
                                                                            务。
                                  高柔性电缆和轨道交通用信号电缆作为公司
                                  未来发展的新业务和新产品,出于谨慎考
                                     虑,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
                                     间由 2024 年 6 月 20 日延期至 2025 年 6 月 19
                                     日,上述事项已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经公司
                                     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
                                     同意意见,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述项目
                                     尚未实施。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无                         不适用
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公司 2023 年实现营业收入 279,922.34 万元,
                                   较上年同期增加 8.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6,635.30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3.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 3,735.24 万元,较上年同期
                                                                                 保荐机构提请
                                   下降 41.74%,在营业收入有所增长的情况
                                                                                 公司持续关注
                                   下,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业 绩 波 动 因
                                   益的净利润降幅较高,主要原因为:公司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                                               素,并积极做
                                   2023 年 度 、 2022 年 度 综 合 毛 利 率 分 别
的重大变化情况)                                                                 好经营应对和
                                   14.53%与 14.94%,在毛利率略有下降的情
                                                                                 风 险 防 范 措
                                   况下,公司 2023年度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施。
                                   研发费用及财务费用的金额与占营业收入比
                                   重均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降低了公司净利
                                   润;其中财务费用金额变动系受可转换公司
                                   债券计提利息金额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所
                                   致。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除控股股东外其他上市前股东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公司股
                                                                      是             不适用
价的承诺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持股及减持
                                                                      是             不适用
意向的承诺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
                                                                      是             不适用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
                                                                      是             不适用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
                                                            是     不适用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杜绝资金占用的承诺

9、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对
                                                            是     不适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函
1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
                                                            是     不适用
购的承诺函
1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上市文件不存在虚假记    是     不适用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13、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
                                                            是     不适用
施的承诺

14、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及相关事项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5、控股股东自愿延长限售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
                                                             无
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跟踪
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辉波                     简光垚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