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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商络电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5-08  

 证券代码:300975            证券简称:商络电子         公告编号:2024-060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8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5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8日09:15-15:00的任
 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玉盘西街4号绿地之窗C3-9层公司会议
 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沙宏志先生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股东大会,本次会议
 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共有18名,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274,623,4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1858%(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总数剔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总数,下同)。其
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共有5名,代表股份
268,114,7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2334%;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
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有13名,代表股份6,508,68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524%。
    参 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网络和现场)共1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2,725,8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22%。其中现场出席2人,代表股份
6,217,1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98%;通过网络投票13人,代表股份
6,508,6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24%。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董事、监事以视频方式
参会),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的律师以现场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4,547,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3%;
反对7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649,7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020%;反对7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98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4,547,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3%;
反对7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649,7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020%;反对7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98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4,547,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3%;
反对7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649,7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020%;反对7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98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4,547,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3%;
反对7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649,7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020%;反对7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98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4,549,6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1%;
反对7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652,0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201%;反对7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799%;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4,549,6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1%;
反对7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652,0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201%;反对7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799%;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
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268,122,5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328%;
反对7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7%;弃权6,424,785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339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224,9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8.9157%;反对7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980%;弃权
6,424,7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486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4,547,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3%;
反对7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649,7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020%;反对7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98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649,7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20%;
反对7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股东沙宏志先生、刘超先生、唐兵先生作为本议案
的关联方已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649,7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020%;反对7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98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4,547,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3%;
反对7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649,7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020%;反对7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98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4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4,547,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3%;
反对7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649,7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020%;反对7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98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
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268,122,5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328%;
反对7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7%;弃权6,424,785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339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224,9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8.9157%;反对7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980%;弃权
6,424,7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486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控制度的议案》
    13.1《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
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274,547,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3%;
反对7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649,7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020%;反对7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98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3.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4,547,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3%;
反对7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649,7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020%;反对7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98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3.3《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4,547,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3%;
反对7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649,7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020%;反对7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98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3.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4,547,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3%;
反对7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649,7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020%;反对7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98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3.5《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4,547,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3%;
反对7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649,7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020%;反对7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98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3.6《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4,547,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3%;
反对7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649,7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020%;反对7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98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3.7《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4,547,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3%;
反对7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649,7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020%;反对7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98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4,547,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3%;
反对7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649,7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020%;反对7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98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4,547,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3%;
反对7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649,7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020%;反对7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98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
宜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
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268,122,5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328%;
反对7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7%;弃权6,424,785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339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224,9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8.9157%;反对7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980%;弃权
6,424,7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486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
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