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海泰科: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4-04-0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人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海泰科
保荐代表人姓名:尹柏元                    联系电话:0755-23976996
保荐代表人姓名:宋伟                      联系电话:0755-23976731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尹柏元、宋伟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3月22日
                                                        现场检查意见
一、现场检查事项
                                                   是      否    不适用
(一)公司治理
现场检查手段:对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实际控制人)、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
书进行访谈;查看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情况;查阅公司章程、公司治理的
相关规章制度;查阅公司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
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       √
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
                                                   √
认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
                                                                    √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
                                                                    √
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
                                                   √
独立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
                                                   √
争
(二)内部控制

                                 1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内部审计部门资料;查阅审计委员会会议材料;与公司
相关负责人进行访谈。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
                                                √
审计部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
                                                √
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
                                                √
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
                                                √
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    √
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
                                                √
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
                                                √
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
                                                √
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
                                                √
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
                                                √
项是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文件,核对文件内容
与公司的实际情况是否一致;与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访谈。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
                                                √
要进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
                                                √
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
                                                √
站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公司章程》,查阅公司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等事项的内部控制制度;查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
的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文件;与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访谈。

                                 2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人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    √
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
                                                √
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
                                                √
息披露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
                                                              √
披露义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
                                                              √
被担保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
                                                              √
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三会文件;查阅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与公司
相关负责人进行访谈。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
                                                √
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委托理财等情
                                                √
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
途、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    √
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
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
                                                √
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
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
                                                √
度、投资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3
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募
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和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公司独立董事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募
集资金用途,是公司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及项目实施的实
际需要而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生
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及同行业上市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与公司相关负
责人进行访谈。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
                                                  √
显异常
注:根据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告》,2023年度公司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2,200万元至2,50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4.02%至59.53%;预
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00万元至1,700万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5.07%至63.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
告》(公告编号:2024-021)。公司业绩下滑主要系公司首发募投项目新生
产车间尚未产生足额收益以覆盖新增的运营管理费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新
增股份支付费用、发行可转债计提利息费用、客户的应收账款及存货计提减
值及跌价增加等原因所致,尚未对公司履行还本付息及可转债转股条款等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关于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相关负责人进行访谈,
了解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履行承诺情况。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注:报告期内,公司获悉股东赵冬梅女士存在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的情形,因
赵冬梅对减持规则及承诺理解有偏差,误以为持股比例在5%以下时,无须进
行减持预披露,致其在未提前3个交易日告知公司并进行公告的情况下实施了
减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特定股东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88)。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分红制度、相关决议及信息披露文件;
查阅公司重大合同、大额资金支付记录及相关凭证;与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
访谈。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4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
                                                √
因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
                                                √
大变化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
                                                √
否已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无。

   (以下无正文)




                                 5
(此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尹柏元                        宋   伟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