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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华新材: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海龙2024-04-13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李海龙作为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星华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
见和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在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
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7 次,召开股东大会 4 次。在任职期间内,本
人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7 次和股东大会 4 次,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

会的情形,不存在缺席和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进行了认真阅读并仔细研究,与公司经营管
理层保持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
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3 年度所召开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未提出异议的事项,亦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意见

    2023 年度任职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人在对公
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的前提下,基于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了
客观、独立、公正的判断,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对以下事项发表表示同意的独立

意见:
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
                                 立意见
                                 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2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
                                 立意见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独
                                 立意见
                                 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4 月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3 日         第十次会议
                                 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
                                 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6 月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9 日         第十二次会议
                                 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
 2023 年 8 月 4   第三届董事会   见
      日          第十四次会议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及专项说明
                                 关于终止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2023 年 10 月    第三届董事会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27 日         第十五次会议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12 月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
    11 日         第十六次会议
                                 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在报告期内亲自出席了五次审计
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公司定期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事宜。定
期与内审部门就公司财务状况、业务情况及内控制度执行效力进行沟通询问,
认真审阅公司定期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就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投资理财
等事项进行重点关注;在会计师审计期间,积极参与讨论,了解审计时间安排
与人员分工,基于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就过程中审计关注的重点事项

提出合理意见,督促工作进度,切实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在报告期内组织召开了二次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制定、薪酬
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
况进行评估、审核;认真审议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考核管
理办法等,审查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责任和义务。

    四、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任期内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
会,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保持联系,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
控制有效性和财务状况,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重点对公司经
营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询问和检

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与内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内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积极沟通,听取关键审计事项和审计应对、审计工具和方法论等重点关注事项并

进行了探讨和交流,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有序完成。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一)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
检查,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3 年,公司能够严
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


    (二)推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核查监督。本人深入了解
公司生产经营,并与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对公司治理情况、财务情况、生产经
营情况、内部控制情况等进行调查和了解,对公司治理相关活动进行了持续监督,

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七、培训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有关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
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学习和认识,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
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同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公司、监管
机构、协会组织的相关培训,发挥本人专业能力,勤勉尽责,切实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

    八、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3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
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2024 年度,本人
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恪尽职守、尽职尽
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的沟通,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海龙

                                                       2024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