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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华新材:关于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公告2024-04-13  

证券代码:301077     证券简称:星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8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为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星华新材)为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的
担保,本次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为人民币 9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73.07%;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年度综

合授信额度暨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使用期限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12 个月(含)。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结合公司发展需要,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公

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综合授信额

度(包括已审批且未到期的授信额度,即已使用的授信额度加上新增
授信额度不超过本议案所申请的最高额度),用于办理日常生产经营

所需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项目贷款、长

期经营贷款、票据贴现、开具银行承兑、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

证等业务。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含)。

    公司及子公司在前述额度范围内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时,可由公司

或子公司以其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或相互提供对外担保,公司董事

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含授权期限内新

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同时授权

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担保文件,上述授权事项及担

保事项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含)。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实际使用由公司根据实际需求决定,综合授信

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截止
                         被担保                        担保额度
                  目前            截至 2023
                         方最近               本次新   占上市公   是否
         被担保   担保             年 12 月
担保方                   一期资               增担保   司最近一   关联
           方     方持            31 日担保
                         产负债               额度     期净资产   担保
                  股比               余额
                           率                            比例
                  例
浙江星
         浙江星
华新材
         华反光
料集团            100%   70.98%   0           20,000   16.24%     否
         材料有
股份有
         限公司
限公司
浙江星
         浙江福
华新材
         纬电子
料集团            100%   89.09%   500         30,000   24.36%     否
         材料有
股份有
         限公司
限公司
浙江星    杭州星
华新材    华反光
料集团    材料销   100%   90.32%   6,000   40,000   32.48%   否
股份有    售有限
限公司    公司
合计                               6,500   90,000   73.07%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星华反光材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2 年 11 月 14 日

       2.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和平镇城南工业功能区

       3.法定代表人:王世杰

       4.注册资本:陆仟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文化用信息化学品制造,胶粘剂、热塑性聚氨酯弹

性体、反光材料生产,反光布、光学反光膜、胶粘制品、服装、反光

服装辅料、反光绳、反光带、反光雨衣、反光伞批发、零售,货物进

出口、不带储存经营(票据经营):易制毒:醋酸酐、三氯甲烷、甲

苯、丙酮、甲基乙基酮,一般危化:乙酸、乙二醇、环巳酮、乙酸乙

酯、乙酸正丁酯、乙酸仲丁酯、乙醇、甲醇、二甲苯、甲缩醛。(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7.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浙江星华反光材料

有 限 公 司 资 产 总 额 为 409,472,820.29 元 , 负 债 总 额 为

290,645,244.72 元 , 净 资 产 118,827,575.57 元 , 营 业 收 入

383,916,926.31 元 , 利 润 总 额 14,920,433.28 元 , 净 利 润
13,702,531.31 元。

    8.浙江星华反光材料有限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

率为 70.98%。

    9.浙江星华反光材料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浙江福纬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9 年 11 月 13 日

    2.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和平镇城南工业功能区

    3.法定代表人:王世杰

    4.注册资本:贰仟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电子材料、电子化学品(除危险化学品)、有机化

学原料(除危险化学品)、新能源领域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含

网上销售)和技术服务;工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转让。(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7.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浙江福纬电子材料

有 限 公 司 资 产 总 额 为 162,349,527.94 元 , 负 债 总 额 为

144,641,196.25 元 , 净 资 产 17,708,331.69 元 , 利 润 总 额 -

1,058,833.78 元,净利润-800,076.83 元。

    8.浙江福纬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

率为 89.09%。

    9.浙江福纬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杭州星华反光材料销售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4 年 06 月 11 日

       2.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漕桥村(1 幢)2 层 202

室

       3.法定代表人:王世杰

       4.注册资本:伍佰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

合成纤维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服装辅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

含危险化学品);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五金产品批发;劳

动保护用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7.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杭州星华反光材料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资 产 总 额 为 167,753,814.17 元 , 负 债 总 额 为

151,509,737.49 元 , 净 资 产 16,244,076.68 元 , 营 业 收 入

224,313,681.43 元,利润总额 2,080,116.98 元,净利润 1,463,571.50

元。

       8.杭州星华反光材料销售有限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

负债率为 90.32%。

       9.杭州星华反光材料销售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审议的新增担保事项尚未签订相关协议,担保方式、担保金
额、担保期限等条款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

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通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可

增加其经营所需的现金流,促进其经营发展,同时公司有能力对子公

司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亦处于可控范围内。上述担保行

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投资者

的利益。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担

保的事项,满足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有利于公司

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目前担保对象生产经

营正常,具有良好信用记录和偿债能力,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

常运转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母子公

司互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10,000 万元,实际已发生的对外担保(母

子公司互相担保)借款余额为人民币 6,5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89.31%和 5.28%。截至目前,公司及其子公

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

损失金额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