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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华新材:董事会决议公告2024-04-13  

证券代码:301077     证券简称:星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3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星期五)在杭州市上城区

市民街 98 号尊宝大厦金尊 24 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2 日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

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会议由董事长王世杰先生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下同)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2024-

016)和《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5)。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3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

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

各项职责。

    独立董事范宏先生(已离职)、林素燕女士(已离职)、李海龙

先生、覃予女士、罗英武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3 年

度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

告》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3 年度公司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董事会、

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管理层 2023 年

度主要工作情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3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使用和

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

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自身经营的需要,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有效执行,保证了各项业务的
有序开展,起到有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已经审计委员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真

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

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

的合理回报要求;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

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3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项议案涉及全体董事的薪酬方案,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均

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4 年度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有

利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

机制,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4 年度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董事王世杰、查伟强、

秦和庆、张琦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财务收益。

    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

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

暨提供担保的事项是满足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时

公司通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可增加其经营所需的现

金流,促进其经营发展,同时公司有能力对以上公司经营管理风险进

行控制,财务风险亦处于可控范围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由公司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剩余 13,40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同时因公司 202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或扣非后净利润未达到本激励计

划规定的第二个归属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由公司作废 20 名激励对

象持有的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对应的 132,00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

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董事查伟强、秦和庆、

张琦、张金浩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由公司作废其已全部获授但尚未归属 20,00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同时因公司 202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或扣非后净利润未达到本激励计

划规定的第一个归属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由公司作废 24 名激励对

象持有的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 158,40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

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董事查伟强、秦和庆、

张琦、张金浩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

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本数)

进行现金管理,适时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

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定期存款、
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产品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含),公司的产品投资方式可以确保募集资金的流动

性,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

案》

    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选举产生 2 名新任独立董事,

同时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第三

届董事会专门委员进行如下调整:

    变更前:

    1、战略委员会:组成人员为王世杰、范宏、张琦、秦和庆、查伟

强,其中王世杰为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为林素燕、李海龙、张琦,其中林素

燕(独立董事)为召集人。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为李海龙、林素燕、秦和庆,其

中李海龙(独立董事)为召集人。

    4、提名委员会:组成人员为范宏、林素燕、陈奕,其中范宏(独

立董事)为召集人。

       变更后:
    1、战略委员会:组成人员为王世杰、罗英武、张琦、秦和庆、查

伟强,其中王世杰为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为覃予、李海龙、张金浩,其中覃予

(独立董事)为召集人。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为李海龙、覃予、秦和庆,其中

李海龙(独立董事)为召集人。

    4、提名委员会:组成人员为罗英武、覃予、陈奕,其中罗英武

(独立董事)为召集人。

    上述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

职一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的相关

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工商变更及

章程备案等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修改<公司章

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对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的职责权限、议事规则等事项内容进行明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工作细则(2024 年 4 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8.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拓展境外市场、寻求境外生命科学和医疗健康领域的早期创新

项目合作机会,公司拟在新加坡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星华新材(新加

坡)有限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以下简称“新

加坡子公司”)。新加坡子公司拟注册资本为 700 万新加坡元(按当

前汇率约合人民币 3,736 万元,实际注册时将按照最新汇率调整),

全部由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

次对外投资事项的相关事宜,包括向国内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

境外投资备案手续和向新加坡当地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注册登记

等手续。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

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6 日(星期一)下午 2:

45 在杭州市上城区市民街 98 号尊宝大厦金尊 24 层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并对本

次会议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23 年

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