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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华新材: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4-04-13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星华新材
 保荐代表人姓名:朱翔坚                        联系电话:0755-22627723
 保荐代表人姓名:汪颖                          联系电话:0755-2262772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是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2次,每月查询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9次




                                           1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0次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3年12月6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3)培训的主要内容                         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规则要求,
                                             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管
                                             理、上市公司股票质押等等进行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
                                                             无           不适用
 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
                                                             无           不适用
 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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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措施
 1、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股份回购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 IPO 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6、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
                                                 是               不适用
 诺
 7、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是               不适用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方面的承诺
 9、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及承
                                                 是               不适用
 诺
 10、发行人股东专项承诺函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
                                                             无
 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3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朱翔坚                   汪颖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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