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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特电气:关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2024-04-16  

证券代码:301120              证券简称:新特电气             公告编号:2024-009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 1 户,系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东民生证
券投资有限公司,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4,369,992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18%,
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
    2.本次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4 月 19 日(星期五)。

    一、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8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1,920,000 股,并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正式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 185,707,370 股,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完 成 后 总 股 本 247,627,370 股 。 公 司 目 前 总 股 本 为
371,441,055 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53,119,277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
为 4,369,992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18%,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247,627,370 股,其中,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 195,148,579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 52,478,791 股。
    (二)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总股本 247,627,37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80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9,810,189.60 元(含税);不送红股;以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5 股。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完成 2022 年年
度 权 益 分 派 实 施 , 权 益 分 派 实 施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247,627,370 股 变 为
371,441,055 股。
    除上述变动外,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其他变动。上述转增导致战略配售股
东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本次拟解除限售股份由 2,913,328 股转增为 4,369,992
股。

       三、申请解除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及《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
的承诺如下: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为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民生投资”),民生投资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291.3328 万股,占本次发行
股份数量的 4.70%。民生投资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24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
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民生投资承诺不会利用获配
股份取得的股东地位影响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在获配股份限售期内谋求
发行人控制权。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
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
相应的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亦不存
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4 月 19 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4,369,992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18%;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1 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股类型         限售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解除限售数        剩余限售股数量
                   (股)                                量(股)              (股)
首次公开发行战
                   4,369,992            1.18%            4,369,992             0
略配售限售股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
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增减数量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
                 数量(股)         持股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
件流通股/非      218,321,778        58.78%       -4,369,992            213,951,786         57.60%
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626,061            0.17%        -                     626,061             0.17%
首发前限售
                 213,325,725        57.43%       -                     213,325,725         57.43%
股
首发后可出
                 4,369,992          1.18%        -4,369,992            0                   0.00%
借限售股
二、无限售
                 153,119,277        41.22%       4,369,992             157,489,269         42.40%
条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371,441,055        100%         0                     371,441,055         100%
    注 1:以上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注 2:上表系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股本结构表(股权登记日:2024 年
3 月 29 日)为基础进行的编制。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
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
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
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专项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