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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迪阿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洋)2024-04-27  

                         迪阿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李洋作为迪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在 2023 年
度任职期间,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谨慎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出席董事
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
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洋,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博士学历,长江商学院副教授。自 2020 年起
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 360 鲁大师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域智慧供应链(上
海)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及新天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兼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
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 4
次,其中现场出席 0 次,以通讯方式出席 4 次,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
情况发生。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会前认真审阅各项议案的基础上,会
上积极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慎重地投出了赞成票,并对相关议案提
出可行性建议,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勤勉地履行了独立
董事职责。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股东大会 2 次,认真听取
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本人作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
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战略与可持续发
展委员会委员的职责,报告期内,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召开了 2 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和《关于制定公司<环境、
社会与治理制度>的议案》,积极推动了公司落实和健全清晰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进一步优化 ESG 治理结构,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

    2、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共组织召开了 2 次会议,严格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对补选
的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聘任的总经理(总裁)候选人进行了认真、严格的
资格审核,相关人员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必须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本人切实
履行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制定了《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制度》,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要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随着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确定和执行,本人将按要
求在 2024 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三)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积极了解公司情况,认真审阅历次董事会的议案内容,依
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
     着客观、公正的立场,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

序号     会议届次     会议日期                 发表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1     第二届董事会 2023 年 04                                         事前认可
                               1.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五次会议   月 26 日                                             意见
                               1.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的议案;
                               2.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
                               4.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
                               案;
 2     第二届董事会 2023 年 04 5.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独立意见
       第五次会议   月 26 日   6.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7.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
                               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
                               情况、对外担保情况。
                               1. 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
 3     第二届董事会 2023 年 08                                         独立意见
                               情况、对外担保情况;
       第六次会议   月 25 日
                               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到公司及门店考察,还通过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
     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不定期进行沟通,积极关注公司所面临的宏观经济形势、
     珠宝行业发展趋势、消费品牌市场等外部环境变化,关注媒体、网络对公司的相
     关报道,运用本人专业知识,着重在企业品牌塑造和市场推广等方面给予公司意
     见和意见,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充分
     向本人提供相关会议资料和信息,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本人的履职提
供了充分的支持和保障。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积极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加强信息披露工作,
并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时掌握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开展情
况,对涉及中小股东利益的事项,本人积极进行核实,并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和业绩说明会,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
影响,及时了解中小股东关注的事项,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本人自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以来,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各项规范性文件及相关制度,报告期内参加了保荐机构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培训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后续教育培训,通过培训及时掌握最新的监管政
策和监管方向,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
风险防范,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 年,公司未发生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
备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
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审查了补选的非独立董事人选和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
况,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或高管的条件,具备了与其拟任职务要求
相适应的能力和职业素质,未发现候选人有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管的情形。

    (五)其他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他重点关注事项: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
承诺的方案;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聘任
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
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
计划等。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有效提升了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
科学决策水平,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2024 年,本人将继续秉承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持续关注公司的
运营动态,及时提供专业建议,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好独立董事的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利益
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李洋

                                                       2024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