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欧圣电气: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远扬)2024-04-17  

                      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李远扬,作为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欧圣电
气”)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
则,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积极了解公司
生产经营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及相关会议材料,对独立董
事应该关注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
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
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李远扬,196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年
至今在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工作,现为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2019年6
月至今任江苏省律师协会证券期货法律业务委员会主任;2022年9月至今任全国律
协律师行业信息化建设委员会委员;2022年11月至今任民盟江苏省委法治工作委员
会主任;2023年12月至今任江苏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中介组织从业人员分会
会长;目前还担任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
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公司重
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法定程序。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8次董事会会议,没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度
会议的情形,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
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未出席会议

 李远扬          8              8            0              0             否


      2.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了3次股东
大会会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
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依据公司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发挥了各专
门委员会对董事会决策的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工作
,参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的制定与考核,参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政策与方案的制定与审查。2023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提出的重要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意见和建议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
                            2023年 (1)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
  1     与考核委员会第一                                                    同意
                            4月3日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次会议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
则》等相关规定参与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参与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
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2023年,审计委员会的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提出的重要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意见和建议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1)关于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议案
                            2023年
  1     委员会第十五次会           (2)关于公司第四季度内审情况及2023      同意
                           3月10日
              议                   年度内审计划的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有关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2023年
  2                                (3)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
        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4月3日
                                   (4)关于公司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
                                   案
                                   (5)关于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2023年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
   3                                                                        同意
        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4月24日 案
                                      (1)关于2022年审内控情况问题回复的
                                      议案
                                      (2)关于公司内审部2023年的工作汇报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2023年
  4                                   的议案                                   同意
        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6月16日
                                      (3)关于研发费用管理制度讨论的议案
                                      (4)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
                                      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2023年    议案
                           8月15日                                             同意
  5     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2023年
  6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9月7日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2023年 (2)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
  7                                                                            同意
        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10月20日 案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
定参与提名委员会相关工作,参与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2023年,提名委员会的会
议召开情况如下:

                                                                            提出的重要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意见和建议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    2023年 (1)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1                                                                            同意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3月9日 人的议案
                                   (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    2023年 (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2                                                                            同意
        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4月6日 (3)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
                                   责人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    2023年
  3                                (1)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
        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6月9日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将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
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充分发挥本人在财务管理方面的优势,对
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积极进行研究分析,严格审核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的科学性、合规
性及对公司的影响,对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2023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司
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
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独立意见。
    2.2023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对《关于选举公司
董事长》《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关于聘任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发表独立意见。
    3.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司全
资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2023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关于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拟购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关于公司
董事会有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独立意见。
    4.2023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变更董
事会秘书》发表独立意见。
    5.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人对《关于2023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6.2023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人对《关于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关于马来西亚项目增加共同实施主体、实施内容调整及投资金额调
整》《关于为马来西亚项目新增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关于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公
司增资欧圣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并新建仓库、车间及注塑、装配生产线项目》发表独
立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内审部门的工作汇报,针对年度内部审计计划、
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提出意见、建议;按照公司2023年度审计计划,本人出席
了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证券事务部召开的审前沟通议,
对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业务时间安排、影响审计业务的重要因
素、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
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
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期沟通,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
露工作,积极推动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积极协助公司推进投资者关系
建设,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沟通,增加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切实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务,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会议、实地调研等方式沟通和了解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
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
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各项工作,及时
向独立董事通报公司运营情况等,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
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2023年一季度、半年度和三季度报告,上述报告经本人及
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内容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保证定期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此外,公司已严格依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了有效
的执行,在生产经营中发挥了较好的风险控制和防范监督作用,未发现公司在制度
设计或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三)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其
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严格遵循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
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
职责,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工作需求,同意续聘天中兴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相
关议案,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议案,第
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本人认真审查
了上述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任职资格、履职能力、品德
素养等情况,上述议案经本人及提名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四、培训和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修订的各项规范性文
件及相关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
意识。同时积极主动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制度,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
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诚信、独
立、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
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公司主要股东、高级
管理层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重大利害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4年,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
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
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进公司做大做强、持续
健康发展。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积极
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本页无正文,以下为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李远扬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