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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华特: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2024-04-27  

证券代码:301272              证券简称:英华特          公告编号:2024-012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暨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
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
超过 5,600 万元超募资金购买位于常熟高新区银河路以西、黄浦江路以南,常熟高
新区银河路以西、兴盛路以南的土地使用权,并将募投项目“新建涡旋压缩机及配套
零部件的研发、信息化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常熟高新区东南大道以南、银辉
路以东变更为常熟高新区银河路以西、黄浦江路以南,常熟高新区银河路以西、兴盛
路以南,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授权人士全权办
理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文件。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49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463 万股,每股面


                                      1
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1.39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1,835,700.00 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95,388,430.36 元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56,447,269.64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7 月 10 日划至
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7 月 10 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56 号)。公司
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额

   1      新建年产 50 万台涡旋压缩机项目       20,000.00        17,360.00

          新建涡旋压缩机及配套零部件的研
   2                                           30,506.00        30,506.00
          发、信息化及产业化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合计                       55,506.00        52,866.00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5,644.73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

12,778.73 万元。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相关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原因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根据当地政府对区域内土地资源产业化配置
的长远规划,公司认为实施地点的变更有利于募投项目有效开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因此,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需求,公司拟对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进
行变更。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


                                           2
项目名称                实施地点变更前             实施地点更后
新建涡旋压缩机及配套 常熟高新区东南大道以南、 常熟高新区银河路以西、
零部件的研发、信息化 银辉路以东                    黄浦江路以南;
及产业化项目                                       常熟高新区银河路以西、
                                                   兴盛路以南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涉及募
集资金用途、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
性影响,与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开披露的信息一致,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实施
地点变更后,若涉及募投项目备案,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3 年 7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 52,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
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
金需求前提下,使用人民币 3,800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补流资金占
超募资金总额的 29.74%,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综上,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超募资金账户余额为 9,707.51 万元(包括
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五、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的概述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本次土地购置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600 万元超募资金购买位于常熟高新区银河路以西、黄浦江路以南,常熟高新区银
河路以西、兴盛路以南的土地使用权(实际面积和成交总价以最终签署的《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用于公司募投项目“新建涡旋压缩机及配套零部件的

                                     3
研发、信息化及产业化项目”的建设。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
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
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项目基本情况
    交易对手方:常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土地位置:常熟高新区银河路以西、黄浦江路以南;常熟高新区银河路以西、兴
盛路以南
    土地性质:工业用地,出让年限 50 年
    总面积:123.23 亩
    参考地价:人民币 45 万元/亩(实际价格以土地挂牌交易成交价格为准,下同)
    预计土地总价款:不超过 5,600 万元,(以最终成交价格为准,下同),公司拟
全部以超募资金支付。
    (三)项目风险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竞拍土地,需要通过土地招、拍、挂程序获得,存在竞拍结果不
确定的风险。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超募
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
5,600 万元超募资金购买位于常熟高新区银河路以西、黄浦江路以南,常熟高新区银
河路以西、兴盛路以南的土地使用权,并将募投项目“新建涡旋压缩机及配套零部件
的研发、信息化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
理层及授权人士全权办理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文件。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超募
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
超募资金购买位于常熟高新区银河路以西、黄浦江路以南,常熟高新区银河路以西、

                                     4
兴盛路以南的土地使用权,并将募投项目“新建涡旋压缩机及配套零部件的研发、信
息化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变更,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超
募资金的使用计划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未涉及募集资金用
途、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英华特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变更部分募
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英华特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变更部分募投项
目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超募资
金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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