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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华特: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5-18  

证券代码:301272                  证券简称:英华特           公告编号:2024-
018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7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2、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东南街道银通路 5 号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毅敏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1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9,311,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33.002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7,683,00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30.219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628,400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782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4 人,代
表股份 1,628,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782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
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
东 4 人,代表股份 1,628,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7828%。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
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
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30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6%;
反对 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23,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6868%;反对 5,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1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30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6%;
反对 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23,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6868%;反对 5,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1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30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6%;
反对 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23,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6868%;反对 5,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1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30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6%;
反对 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23,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6868%;反对 5,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1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30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6%;
反对 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23,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6868%;反对 5,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1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 2023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30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6%;
反对 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23,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6868%;反对 5,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1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确认监事 2023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30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6%;
反对 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23,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6868%;反对 5,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1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30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6%;
反对 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23,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6868%;反对 5,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132%;弃权 0


                                     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30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6%;
反对 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23,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6868%;反对 5,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1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变更部分募投项 目实施
地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30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6%;
反对 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23,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6868%;反对 5,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1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认
为: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
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5
   1、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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