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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慧博云通: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4-05-17  

证券代码:301316                证券简称:慧博云通            公告编号:2024-044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ITO交付中心扩建项目”、“软件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本事项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88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40,010,000.00 股 , 每 股 发 行 价 为 人 民 币 7.60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304,076,000.00元,扣除本次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63,311,539.1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0,764,460.86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10日划转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
年10月1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2]第110C000575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并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前述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设立了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2022年10月11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
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同时根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兴业银行募集资金专
户中支取的金额超5,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按照孰低原则确定)或从杭州
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2,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按照孰低原
则确定),专户存储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并提供专户的支
出清单,同时经公司授权华泰联合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
到专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
的有关专户的资料。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状况良好。
      截至2024年4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专
            开户人                开户行名称                     账号
 号                                                                                户余额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
 1                                                  321130100100510393               1,642.33
      有限公司        技术开发区支行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
 2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 3301040160021604536                   4.20
      有限公司
                                      合计                                           1,646.53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结余募集资金情况
      (一)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ITO交付中心扩建项目”及“软件技
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现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上述项目予以结项。
截至2024年4月30日,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     累计投资金额       利息收入净额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ITO 交付中心扩             18,576.45          17,133.50           199.38            1,642.33
    建项目
 软件技术研发中
                        5,500.00       5,532.31        36.51           4.20
   心建设项目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节
约、高效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
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强对项目费用的监督和管控,降低项目建设的成本和费
用,节省了资金支出。此外,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过程中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主要影响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拟将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4年4月30日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646.53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主营
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
户,公司与保荐人、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公
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满足公司生产
经营流动资金需求,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
益最大化。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
展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ITO交付中心扩建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1,642.33万元(最终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软件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4.20万元(最终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
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
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
长远发展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ITO交付中心扩建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1,642.33万元(最终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软件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4.20万元(最终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
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