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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豪江智能: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24-05-17  

              上海锦天城 (青 岛 )律 师事务所

          关于青岛豪江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⒛⒛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锦天 城 律 师事务 所
                   ALLBRIGHT LAw OFFICEs
地址 :青 岛市 市南 区香港 中路 8号 青 岛中心 大 厦 A座 侣 、弱 层

电话 : 0532-55769166                    传 雪 : 0532ˉ 55769155
由阝匆岗: 266071
                               上 海 锦 天 城 (青 岛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青 岛豪 江 智 能 科 技 股 份 有 限公 司

                                    ⒛ 23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见 书

 致 :青 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锦天城 (青 岛)律 师事务所 (以 下简称 “本所 ”)接 受青岛豪江智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 “公司 ”或 “豪江智能 ”)的 委托 ,指 派陈静 、李雯
雯律师出席 了公司于 ⒛24年 5月 17日 召开的 2m3年 年度股东大会 (以 下简称
  “            ”
    本次股东大会 )。 现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 “《证券法》”)和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以 下简称 “《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
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
及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 规
定,对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表
决程序与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 。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 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审查      ,




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查阅的文件、资料 ,并 对有关问题
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与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一并进行公告 ,并 依法对发
表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本所律师根据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及对法律的理解 ,按 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
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出 具法律意见如下                :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一 )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2u4年           4月 ⒛ 日,公 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决 议召集本次股东

      佘   )·




^。
         ⒛⒛ 年 4月 乃 日,公 司董事会通过 巨潮 资讯 网发 出了 《关于 召开 ⒛⒛ 年

 年度股东大 会 的通 知 》,前 述会议通知载 明了本 次股 东大会 的召集人 、召开 日期

 和 时 间 (包 括现场会 议 日期 、时 间和 网络投票 日期 、时 间 )、 召开方式 、股权登

记 日、出席对 象 、会 议地 点 、会 议 审议事项 、现场会 议登记方式 、网络投票 的操
                                   “
作 流程 、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以及 于股权登记 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证券 登记

结算有 限责任 公 司深 圳分 公 司登记在 册 的公 司全体 己发 行有表 决权股 份 的股 东

均有权 出席股东大 会 ,并 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 ,该 股
                                  ”
东代 理人 不必是本 公 司股东           的文字 说 明 。

          (二 )本 次股 东大会 的召开


        本次股 东大会 的现场会 议依照前述 公告于 ⒛⒉ 年 5月 17日 下午 14:OO在 山

东省青 岛市 即墨 区孔 雀河 四路              青 岛豪江 智能科 技股 份有 限公 司三 楼大会议
                                       "号
室如期 召开 ,由 公 司董事长 宫 志强 先生主持 。

        本次股 东大会采 取现场表 决与 网络 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召开 。本 次股 东大会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具 体 时 间 ⒛ 24年 5月 17日

09∶   15-⒆ ⒓5,O930-11∶   30,1⒊ 0O-l⒌ OO;通 过深圳证 券 交 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
票 的时 间为 ⒛ 24年 5月 17日 9:15-1⒌ OO。

        经 本所律师核 查 ,公 司董事会 依据 《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 、规 范性 文件和

 《公 司章程 》的有 关规定 召集 本 次股 东大会 ,并 在规定 的期 限在 《公 司章程 》指

定 的信 息披 露媒体对 本次股 东大会 召开 的时 间和地 点 、会 议 召集人 、 出席对 象 、

审议议案 、会议登记 办法等事 项进行 了充分披露 ,本 次股 东大会会 议 召开 的实 际

时 间 、地 点及其他事 项与 《关 于 召开 ⒛⒛ 年年度股 东大会 的通知 》 所 披 露 的一

致。

        综 上 ,本 所律 师 认为 ,本 次股 东大会 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 《公 司法 》 《股

东大会 规则》及 《公 司章程 》 的规 定 。

        二 、 本 次股 东 大会 的召集人及 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

         (一 )本 次股 东大会 由公 司董事会 召集 。

         (二 )出 席本 次股 东大会 的人 员

       经 核查 出席本 次股 东大会 的股 东 、股 东代理人 的身份证 明 、授权委托 书及股
 东登记 的相关材料 ,出 席本 次股东大会现场会 议 的股 东及股 东代表共 9名 ,均 为

截 至 2Ⅱ 4年 5月 13日 下午 收市时在 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 的普通 股股 东 ,该 等股东持有 公 司股份 124,500,100股 ,占 公司有表 决

权股份 总数 的 “ .71sO%(注 :截 至 股权 登记 日,公 司总股本为 181,⒛ 0,O00股          ,




其 中公 司 回购 专用 证 券 账户 中的股份数 量为 ⒛ ,500股 ,根 据 《上 市公司股 份 回

购规则 》等有 关规定 ,该 回购股份不享 有表 决权 ,因 此公 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为

181,1%,5OO股 )。

     根据 深圳证券信 息有 限公司提供 的统计结果 ,通 过 网络投票方式参加 本次股

东大会 的股 东共计 7名 ,代 表股份数 11,们 6,100股 ,占 公 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 的

6.31” %。   由于本所律师无法对 网络 投票股 东资格进 行核查 ,以 上通过 网络投票

系统进 行投票 的股 东资格 ,由 网络投票系 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 信息有 限公司验 证

其身份 。

     据此 ,本 次股 东大会 出席现场会议 以及通过 网络 投票 的股 东及股 东代表共计

16名 ,代 表股 份数 135,” 6,2OO股 ,占 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 的 TS.∞ 01%。 其 中          ,




通 过 现 场 和 网络 参 加本 次 会 议 的 中小投 资者 共 计 12人 ,拥 有 及代 表 的股 份 为

⒛ ,6%,2OO股   ,占 公 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 的 11。 砭 33%。
      (三 )出 席及列席本 次股 东大会现场会 议 的还有 公 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

人员及 本所律 师 。

    经 本 所 律 师 核查 ,在 参 与 网络 投票 的股 东 资格均 符 合 法 律 、法规和规 范性

文件 以及 《公 司章程 》规 定 的前提 下 ,本 次股 东大 会 的召集 人及 出席人 员 的资

格符合 《公 司法 》 《股 东大 会规则 》及 《公 司章程 》的有关规 定 ,合 法有效 。

    三 、 本 次股 东大会 的议案

    本 次股 东大会 审议 了如 下议案    :




    1.0O《 关于 公 司¢ ∞ 3年 穹董事 会 T作 报 告)的 议 案 》

    2.00《 关 于 公 司龟 u3年 度监事会 工 作报 告>的 议案 》

    3.0O《 关 于 公 司龟 Ⅱ 3年 度财务决算报 告)的 议案 》

    4.OO《 关 于 公 司鬯 u3年 年度报告>全 文及其摘要 的议案 》

    5.00《 关 于 ⒛         度 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 》
                      "午
            ∞
                 《关于 ⒛ 24年 度董事薪酬方案 的议案 》
        6


        7


        8


        9




            ∞
                 《关 于 ⒛⒛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的议案 》
            ∞
                 《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 资金及 自有 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
            ∞
                 《关 于公司及子公司 ⒛⒛ 年度 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 》

        10.OO《 关于续聘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 殊普通合伙 )为 公司 ⒛⒛ 年度 审

计机 构 的议案 》

       经 本所 律 师 核查 ,本 次股 东大会 审议议 案 与股 东大会通知 中列 明的议案 一

致 ,本 次股 东大会不存在修 改股 东大会通知 中 己列 明议案情形 。

       四 、 本 次股 东大会 的表 决程序 与表 决结果

       本次股 东大会采用现场表 决 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对 列入 议程 的议案进

行 了审议和表 决 ,未 以任何理 由搁置 或不予表 决 。其 中出席本次会 议现场会 议 的

股 东 以书面投票方式对议案进 行 了逐项表 决 ;并 由股 东代表 、监事及 本所律师共

同进 行计 票 、监 票 。本次会议 网络 投票结束 后 ,深 圳证券信 J冒 、有 限公司 向公 司提

供 了本次股 东大会 网络 投票 的表 决权数和表 决结果统计数 。

       经 对现场 投票与 网络投票 的表 决结果合 并统计 ,表 决结果如 下    :




       1.O0《 关 于公 司<20⒛ 年度 董事会 工 作报 告>的 议案 》

       表 决结果 :同 意 135,” 6,200股 ,占 出席会 议股 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 100%;

反对 0股 ,占 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表 决权股份 的 0%;弃 权 0股 。本议案 获得通

过。

       其 中 ,中 小投资者表决情 况为 :同 意 20,⒆ 6,⒛ 0股 ,占 出席会 议 中小股 东所

持有表 决权股份 的       100%;反 对 0股 ,占 出席会 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 的
0%;弃 权 0股 。
       2.OO《 关 于 公司龟 u3年 度监 事会 工 作报 告)的 议案 》

       表 决结果 :同 意 135,” 6,200股 ,占 出席会 议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 100%;

反对 0股 ,占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 表 决权股份 的 0%;弃 权 0股 。本议案 获得通

过。

    其 中 ,中 小投 资者表 决情况 为 :同 意 20,① 6,⒛ 0股 ,占 出席会 议 中小股 东所
 持有表 决权股份 的    100%;反 对 0股 ,占 出席 会议 中小股 东所 持有表 决权股份 的
 0%;弃 权 0股 。
        3.OO《 关于公司龟 ⒓ 3年 度财务 决算报告)的 议案 》

        表决结果 :同 意 135,” 6,200股 ,占 出席会议股东 所 持有表 决权股 份 的 100%;

 反对 0股 ,占 出席会 议股 东所 持有表 决权股份 的 0%;弃 权 0股 。本 议案 获得通

 过。

       其 中 ,中 小投资者表 决情况为 :同 意 ⒛ ,⒆ 6,⒛ 0股 ,占 出席会议 中小股 东所

 持有表 决权股份 的   100%;反 对 0股 ,占 出席会议 中小股 东所 持有表 决权股份 的
 0%;弃 权 0股 。
       4.OO《 关于公 司(2023年 年度报 告>全 文及其摘要 的议案 》

       表 决结果 :同 意 135,” 6,2O0股 ,占 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表 决权股份 的 100%;

反对 0股 ,占 出席会 议股 东所 持有表 决权股份 的 0%;弃 权 O股 。本 议案获得通

过。

       其 中 ,中 小投 资者表 决情况为 :同 意 ⒛ ,⒆ 6,⒛ 0股 ,占 出席会议 中小股 东所

持有表 决权股份 的    100%;反 对 0股 ,占 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 决权股份 的
0%;弃 权 0股 。
       5.O0《 关于 2u3年 度 利润 分配 预案 的议案》

       表 决结果 :同 意 135,” 620O股 ,占 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表 决权股份 的 100%;

反对 0股 ,占 出席会 议股 东所 持有表 决权股份 的 0%;弃 权 0股 。本 议案 获得通

过。

     其 中 ,中 小投 资者表 决情况为 :同 意 ⒛ ,⒆ 6,⒛ 0股 ,占 出席会议 中小股 东所

持有表 决权股份 的    100%;反 对 0股 ,占 出席会议 中小股 东所 持有表 决权股份 的
0%;弃 权 0股 。
     6.O0《 关于 2u4年 度 董事 薪酬方案 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同 意 ⒛ ,688,200股   ,占 出席 会 议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 。%13%;反 对 8,00O股 ,占 出席会 议股 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 的 0。 O387%;弃 权

0股 。关联股 东宫志 强 、青 岛启航 资本 管理 中心   (有 限 合伙 )、 青 岛启德投 资企

业 (有 限合伙 )、 青 岛启源 资本 管埋 屮 心 (有 限合伙 )凵 避表 决 。本 议案 获得迪
 过。

       其 中 ,中 小投 资者表 决情况为 :同 意 20,猢 8,⒛ 0股 ,占 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 决权股份 的 ∞ .%13%;反 对 8,OO0股 ,占 出席会议 中小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 的 0。 O387%;弃 权 0股 。

       7.O0《 关 于   2m4年 度 监 事薪酬方案 的议案 》
       表 决 结 果 :同 意 135,928,200股   ,占 出席 会 议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 41%:反 对 8,OO0股 ,占 出席会议股 东所 持有表 决权股份 的 0。 OO59%;弃 权

0股 。关联股 东 宫志 强 、青 岛启航资本管理 中心 (有 限合伙 )、 青 岛启德投资企
业 (有 限合伙 )、 青 岛启源 资本管理 中心 (有 限合伙 )回 避表 决 。本议案获得通

过。

       其 中 ,中 小投 资者表 决情况为 :同 意 20,猢 8,⒛ 0股 ,占 出席会 议 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 ” 。%13%;反 对 8,OO0股 ,占 出席会议 中小股 东所 持有表决权

股份 的 0。 ∞ sT%;弃 权 0股 。

       8.OO《 关 于使用 部分 闲置募集 资金及 自有 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

       表决结果 :同 意 135,” 6,⒛ 0股 ,占 出席会 议股 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 的 10O%;

反对 0股 ,占 出席 会 议股 东所 持有表 决权股份 的 0%;弃 权 0股 。本议案获得通

过。

       其 中 ,中 小投 资者表 决情况为 :同 意 ⒛ ,⒆ 6,200股 ,占 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       100%;反 对 0股 ,占 出席会 议 中小股 东所 持有表 决权股份 的
0%;弃 权 0股 。
       9.0O《 关 于公 司及 子 公 司 ⒛⒛ 年度 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

    表 决结杲 :同 意 135,” 6,2OO股 ,占 出席会 议股 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 的 100%;

反对 0股 ,占 出席 会 议股 东所 持有表 决权股份 的 O%;弃 权 0股 。本 议案获得通

过。

    其 中 ,中 小投 资者表 决情 况为 :同 意 ⒛ ,⒆ 6,⒛ 0股 ,占 出席会议 中小股 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       100%;反 对 0股 ,占 出席会 议 中小股 东所 持有表 决权股份 的
0%;弃 杈 0股     Q



    10.O0《 关 于续 聘 中兴华会 计 师事务所 (特 殊普通合伙 )为 公 司 ⒛⒛ 午度 审
计机构 的议案 》

       表 决结果 :同 意 135,” 6,⒛ 0股 ,占 出席会 议股 东所 持有表 决权股份 的 100%;

反对 0股 ,占 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 的 0%;弃 权 0股 。本议案获得通

过。

     其 中 ,中 小投 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 意 20,⒆ 6,⒛ 0股 ,占 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         100%;反 对 0股 ,占 出席会 议 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
0%;弃 权 0股 。
     本次股 东大会记录 由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 的董事 、监 事 、会议 主持人 、记 录人

签 名 ,出 席本 次股 东大会现场 会议 的股 东 、股 东授权代表及股 东代理人 未对表 决

结果提 出异议 。

    经 本 所 律 师 核 查 ,本 次股 东大会 对 上 述 议案 的表 决程序符合有关 法 律法 规

和 《公 司章程 》 的规 定 ,表 决结果合 法有效 。

    五 、 结论 意见

    本所律 师认为 ,在 参与网络投票 的股 东资格均符合 法律 、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

以及 《公 司章程 》规 定 的前提下 ,公 司本 次股 东大会 的召集 与召开程序 符合 《公

司法 》 《股 东大会规 则 》及 《公司章程 》的规 定 ,本 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 人及 出席

会 议人 员具备合法有 效 的资格 ,本 次股 东大会 的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 法有 效 。

    本法律 意见 书 一 式贰份 ,经 签字盖 章后具有 同等法律 效力 。

       (以 下无 正 文 )
 (本 页无正文 ,为 《上海锦天城 (青 岛)律 师事务所关于青岛豪江智能
                                                                 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⒛23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的签字页 )




                                             签字律师   :




                                                             陈静




                                                            砧曳吱
                                                             李 雯雯




                                              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