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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鼎泰高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核查意见2024-04-1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鼎泰
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泰高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鼎泰高科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概述

    为了满足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增强可持
续发展能力,公司(包括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额度不超
过 13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类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长、短
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等。具体综合授信额度、品类、
期限及其他条款要求最终以公司与各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
及期限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
额度内以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为便于实施公司
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馨女士或其授权代表全权处理公司在批准的授信期限内与
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关联方王馨、林侠、王雪峰、王俊锋、马彩梅、吴
海霞将视具体情况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
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尚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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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情况

    王馨、林侠、王俊锋和王雪峰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馨担任公司董事长、总
经理;林侠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俊锋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雪峰
担任公司董事。

    吴海霞、马彩梅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吴海霞为王雪峰配偶,马
彩梅为王俊锋配偶。

    2、本年度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

    2024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包括子公司)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
为 13.36 万元。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有助于更好地支
持公司业务拓展,保障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关联方王馨、林侠、王雪峰、
王俊锋、马彩梅、吴海霞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公司(包括子
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关联方王
馨、林侠、王雪峰、王俊锋、马彩梅、吴海霞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事项,我们已进行
了事前审查,认为该事项是为了解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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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
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
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的综合授信,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包括子公司)根
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授信申请,公司关联方王馨、林侠、王雪峰、王俊锋、马彩
梅、吴海霞为公司(包括子公司)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馨女士或其授权代表全
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
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
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三)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
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包括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不超过 13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并接受关联方的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
司产生不利影响,同意该项议案。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对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馨、林侠、王俊锋、王雪峰回避表
决。本次交易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
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于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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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万   俊               曾劲松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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