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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同辉信息: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2024-04-29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同辉佳
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辉信息”、“公司”)股票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对同辉信息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根据《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同辉信息
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担保的具体情况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2024 年度公司及同辉(北京)数智云科技有限责任公
司、同辉数文(北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同辉佳视(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全资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
额度(包括新增及原授信到期后续展)。

    公司拟在上述申请融资授信额度范围内,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支持或全资
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支持,担保总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担保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抵押及质押等。上述提供担保事项的具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
根据实际情况分配,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在额
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所有文件,
授权期限为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

    目前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二、 本次担保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4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
《2024 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授信提供担保或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
保的议案》,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港证券认为: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
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次担保已经同辉信息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
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提供
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