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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澄星: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4-13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ST 澄星        公告编号:临 2024-012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江阴苏龙热电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苏龙热电”)、杭州枫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枫华科技”)、
浙江吉利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利商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满
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和市场化的原则,以市场

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
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星星先生、郑鑫先生、薛
健先生和金亚洪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一
致通过该议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对该议案进行

了认真审核,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系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遵循公平、
合理、公允和市场化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亦不会对公司独立
性造成影响,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1
                                                        2023 年实际        预计金额与实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    2023 年预计
                 关联人                                  发生金额          际金额差异较
    别                         内容      金额(万元)
                                                         (万元)
                                                                            大的原因
                                                                       受市场影响,商
向关联人销                                   不超过
              苏龙热电        销售蒸汽                    275.82           品销售数量较
  售商品                                     1,800
                                                                            预计下降。

   小计                                                   275.82

    (三)公司预计2024年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预计总     占同类业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交易内容
                                                                    金额       务比例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江阴苏龙热电有限公司        销售蒸汽      500         100%

      小计                                                          500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江阴苏龙热电有限公司        采购蒸汽      300         100%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江阴市龙希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采购物品      200         60%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杭州枫华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物品      200         100%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浙江吉利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服务      220         60%

      小计                                                          720          —

      合计                                                          1,220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江阴苏龙热电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3 年 12 月 28 日;注册地址:江
苏省江阴市定波路 157 号;法定代表人:严倪芳;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
输电、供电业务;港口经营;特种设备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
和供应;石灰和石膏制造;船舶港口服务;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
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煤炭洗选;特种设备销售;工程技术服务(规
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江阴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30.30%、江苏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

                                         2
司持股 25%、雄亚(维尔京)有限公司持股 25%。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截止 2023 年末,资产总额
577,080.60 万元,净资产 318,337.93 万元,2023 年度营业收入 325,053.00 万
元,净利润 45,950.66 万元。
    2、杭州枫华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3 年 4 月 22 日;注册地址:浙
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陵路 1782 号 1 幢 1306 室;法定代表人:周阳;主
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茶具销售;五金产品批发;自行车及零配件批
发;软件销售;电器辅件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玩具、
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水产品批发;橡胶制品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等。
    主要股东:浙江省李书福公益基金会持股 100%。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止 2023 年末,资产总额
51,321.92 万元,净资产 20,072.38 万元,2023 年度营业收入 51,994.69 万元,
净利润 2,659.51 万元。
    3、浙江吉利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0 年 6 月 29 日;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 1760 号三层 306 室;法定代表人:吴佳;经营范围:
服务:承办会展会务,代订机票、火车票、汽车票、景点门票、酒店,酒店管理,
企业管理咨询,旅游服务(涉及许可证的项目除外)、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服务、
非医疗性健康信息咨询(涉及许可证的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成果转让:计算机软件;销售:计算机软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杭州普兆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100%。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截止 2023 年末,资产总额
20,011.34 万元,净资产 5,677.21 万元,2023 年度营业收入 57,271.63 万元,
净利润 2,738.92 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薛健先生在苏龙热电担任董事职务;董事金亚洪先生在苏龙热电担
任董事兼总经理职务;枫华科技、吉利商务为董事李星星先生、郑鑫先生之关系
密切的家庭成员间接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3
苏龙热电、枫华科技和吉利商务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经营,履约能力良好。
   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交易遵循公平、
合理、公允和市场化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
   四、交易目的以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实际,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所需。公司与上述
关联方的交易严格遵守平等互利的市场交易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亦不会
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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