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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日: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24-03-13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 议 材 料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9 日
                           目        录

1、   会议议程------------------------------------------------3

2、   会议须知----------------------------------------------4-5

3、   议案一、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6-18

4、   议案二、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19-24

5、   议案三、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5-26

6、   议案四、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7-28

7、   议案五、2023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9

8、   议案六、关于变更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30-34

9、   听取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 / 34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时间:2024 年 3 月 29 日 14:30
      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 168 号合众大厦 12 层 1 号会议室
      主持人:陈加泽 董事长

一、大会介绍

  1     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到会来宾及股东出席情况                             主持人

  2     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董事会秘书

二、会议议案
  1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会秘书

  2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主席

  3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财务总监

  4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财务总监

  5     2023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董事会秘书

  6     关于变更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秘书

  7     听取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工作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代表

三、审议、表决

  1     股东现场发言和提问                                                    -
  2     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主持人

  3     股东投票表决、工作人员统计现场会议表决情况,合并现场和网络投票        -
        结果
  4     宣读表决结果                                                        监票人

  5     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董事会秘书

  6     宣读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见证律师

  7     与会董事、监事签署相关文件                                            -

  8     宣布会议结束                                                        主持人

                                       3 / 34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
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
议表决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融资融
券券商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融资融券业务会员投票系统,
按照所征集的融资融券投资者投票意见,参加股东大会投票。
    二、凡现场参加大会的股东请按规定出示股东帐户卡、身份证或
法人单位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
出席会议。
    三、在主持人宣布股东到会情况及宣布大会正式开始后进场的在
册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可列席会议,但不享有本次会议的表决权。
    四、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
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
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以及公司邀请的其他代表
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五、大会发言安排不超过 1 小时。为维护股东大会的秩序,保证
各股东充分行使发言、表决和质询的权利,各股东应当在大会开始前
向大会登记处登记,填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并明确发言的主
题,由大会登记处根据股东提出发言要求的时间先后、发言内容,提
交给会议主持人,安排股东发言时间。股东发言,应当首先进行自我
介绍,每一位股东发言不超过 5 分钟。股东不得无故中断大会议程要
求发言。在议案审议过程中,股东及代理人临时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
                            4 / 34
题提出质询的,须举手申请,并经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
股东及代理人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方案,简明扼要。非股东
及代理人在会议期间未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无权发言。主持人可安排
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股东及代理人发
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数和姓名。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
股东及代理人发言。
    六、请与会者在会议中不要大声喧哗并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至静
音状态,以保持会场正常秩序。
    七、各项议案均由股东或股东代表以记名方式分别表决。参加现
场会议的法人股股东,如有多名代表,均应推举一名首席代表,由该
首席代表填写表决票。表决按股东持股数计票,每一股有一票表决权。
    八、会议期间离场或不参加投票者作弃权处理。
    九、会议设监票人两名,由本公司监事和股东代表担任。
    十、在表决意见栏中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在表决
栏中填写投票数;不填、夹写规定以外文字或填写模糊不清无法辨认
者,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5 / 34
议案一、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下面由我代表公司董事会向大会作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3 年,面对异常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和多重超预期困难的挑
战,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
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外拓、并购、人才”三大战略和“新
时代领先的农批平台运营商和服务商”的要求,锐意拼搏、积极奋进,
出色地完成了年度的各项工作任务。
    截至 2023 年末,公司总资产 373,647.67 万元,比上年末增加
30.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33,266.87 万元, 比上年末
增加 7.71%;全年营业收入为 88,582.44 万元,比上年减少 3.52%;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0,704.98 万元,比上年增加
29.0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4,975.71 万元,比上年增加 10.99%。
    (一)夯实主业发展,聚焦服务民生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运营管理的各大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积极践
行服务民生、保障民生的宗旨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全力保障各地
“菜篮子”、“果盘子”物丰价稳。同时,公司坚守农产品批发市场运
营管理为主业,大力推动构建现代农产品流通产业链,致力于打造新
时代领先的农批平台运营商和服务商。
    (二)坚持科技创新引领,提升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第三家子公司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始终致力于推进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的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
化,持续加大公司研发投入,提升农产品流通这一传统行业的数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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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度,努力实现主要业务信息可视化、流程规范化、过程可溯化。
    本年度,公司顺利完成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农产品食安数字化
追溯试点任务,并成为浙江省首个实施该试点的批发交易市场。该项
目的顺利实施使得公司“一卡通系统”与“浙食链”系统实现无缝对
接,大大减轻了客商、市场工作人员在“浙食链”上的工作量,使得
“浙食链”的上线使用率得以极大地提高。
    同时,由公司自主研发的生鲜配送 ERP2.0 系统库存管理、订单
管理和业财一体化等功能成功上线,订单系统可基于过去的数据自动
生成报价单,相关业务人员只需要在此基础上进行核对和修正,并可
以直接接入阳光采购平台。公司智慧立体冷库顺利完成建设并投用,
该项目通过信息化管理系统,可实现从预约出入库、装卸等全环节自
动化,无人化。截至目前,公司通过自主研发累计取得近百项软件著
作和发明专利。
    (三)尝试向科技农业、数字农业的探索,让科技赋能传统农业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尝试农业科技领域的相关探索。在山西吉县,
设立吉美农发(集团)有限公司为当地果农提供集果品植保、收储、
冷藏、物流、销售等一体化的智能服务;在嘉兴平湖,设立东云智农
(嘉兴)科技有限公司参与建设智能化、数字化、科学化的“未来农
场”,该项目集智能生产、智能灌溉、智能监测、智能管理于一身,
可全天候监测种植数据,在移动终端就可远程操作灌溉、施肥、打药
等智能设施,从而实现粮食作物种植智能化。同时,公司加大与高校、
研究机构的合作交流,共同推动涉农业务的科技创新工作。
    (四)持续开展域外市场培育,品牌输出扎实推进
    公司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中心、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加强下游
渠道布局、建设“智慧农批、智慧农贸”品牌,推进全产业链业务布
局,继续保持公司在农产品流通行业的领先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参控股的山西临汾晋南国际农产品物流园、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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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哈尔滨中俄国际农产品交易市场、常山浙赣农副产品中心市场均陆
续竣工验收并投入试运营;衢州龙游浙西农副产品中心市场入选龙游
县域商业体系综合示范项目,市场在传统农产品批发交易的基础上成
功引入黄茶、喜铺、炒货等业态,以交易中心为载体,建立健全龙游
特色产业链机制,在推动龙游特色农产品产业创新、拓宽农民致富渠
道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助力乡村振兴。
    (五)提升服务意识,持续推进市场“三远”、“三化”建设
    在市场管理方面,公司严格按照“愿景目标远,战略谋划远,业
态外拓远”和“服务过程标准化,服务方式礼仪化,服务场所品质化”
的工作要求,努力推进所属市场服务水平。公司所属菜篮子农副配送
公司作为第十九届杭州亚(残)运会温州赛区唯一指定供应商、配送商
与食材监管仓,在杭州亚(残)运会温州分仓闭仓管理的时间里,严
格按照统一采购、统一验收、统一检验、统一储存、统一配送的要求,
全部食材均同步至“浙食链”系统,塑造全闭环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高效率、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各项保障工作,为努力向世界呈现一
场“中国特色、亚洲风采、精彩纷呈”的体育文化盛会贡献东日力量。
    宁波东尚公司顺利完成星阳市场“五星市场”复评、凤凰市场“四
星市场”复评和大碶市场“四星市场”创建工作;在宁波市农贸市场
长效管理测评中,持续名列前茅,曾连续两个季度排名宁波市第一名。
    (六)加强制度规范建设,提升公司风险管控能力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企业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最新的监
管要求先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
交易决策制度》等八项管理制度;同时,为更好地理解最新制度改革
要求,尽快适应改革变化、提升履职水平,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公司组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与上交所与浙江上市公司协会
举办的一系列履职培训,要求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做到忠实勤
勉审慎,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做到敬畏市场、敬畏法治、敬畏专业、

                              8 / 34
敬畏投资者。
    在食品安全把控方面,公司持续巩固省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所取
得的成绩,率先完善了市场准入、索证索票等制度,确保食品安全可
控、可追溯;同时,联合市场监管局根据舆论对某些重点品种进行专
项检查,增加抽样批次和覆盖面。
    在经营生产安全方面,公司始终树立“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
指导方针,推进自查自改工作,坚决排除隐患。并以密集的宣传、阶
段性的培训,不断强化职工、客商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安全处置、自
救能力。
    (七)深化综合改革,探索建立中长期激励机制
    为贯彻落实近年来关于深化国有企业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推进国
有企业中长期激励机制建设,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建立、健全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制
定实施了《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
    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是我市市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积极探索中
长期激励机制的重要举措。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上市公司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共计 95 人,授予总量
1,010.05 万股,授予价格为 3.72 元/股。激励计划以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率、每股收益、现金分红比
例三项指标作为业绩考核指标,待解除限售条件达成后分期解除限
售。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制定侧重于中长期激励,兼顾公司、员工及
股东利益,将激励制度与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相结
合,从而激发了员工创新创业活力,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留住核心人才,推动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八)坚持党建引领,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9 / 34
    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推
进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切实做到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
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擦亮“匠心筑梦、
先锋致远”的党建品牌。通过多种形式的党工团建,积极推动党建与
生产经营工作的高水平融合,带动企业经营能力的再提升、管理水平
再提升、团结职工再提升等,更好地服务企业的生产经营。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及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14 次董事会会议及 7 次股东大会会议。董
事会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规范治理需要作出了有关决议和部署,主要
包括:股权收购、对外拓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及担保、公司再融资
方案调整、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审议批准定期报告等事宜,并全面
贯彻与落实股东大会所做出的决议。
    报告期内,公司三位独立董事能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亲自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认真行使董事权力与义务,
对各项议案及重大事项,发表实事求是的独立意见,有效确保公司董
事会的科学决策,切实维护股东及公司的利益。
    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
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各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规
定,为促进公司规范经营、科学治理、风险防范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
极有益的作用。其中,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年内在制
定公司战略及重大投资决策上做出审慎判断,保证公司未来发展和稳
健运行;提名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年内对补选董事的提
名选任履行审查义务;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主要履
行对年报的审阅、提出书面意见、与年审会计师沟通等职责;薪酬委
员会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对年报披露的董监高薪酬进行了认真审核。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10 / 34
    (一)行业格局与趋势
    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作为农产品流通环节中的一个重要载体,在
未来的一段时间,仍将围绕强化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冷链设施和
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推动市场信息化建设,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
品安全监管等方面提升改造。浙江东日坚定不移的践行打造“领先的
农批平台运营商和服务商”之目标,深耕农批市场主业,创新经营模
式,全面推进市场信息化建设,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外拓步伐。
    1.广阔的市场前景、良好的发展机遇
    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作为农贸流通的重要环节,上游连接农业
生产者,下游服务于终端消费者。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在我国农副
产品流通领域发挥着重要的核心作用,在促进农业生产商品化、专业
化、规模化,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实现增产增收,形成农产品大市场、
大流通格局,保障城镇居民的“菜篮子”、“米袋子”、“果盘子”供应
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是我国
农副产品流通体系的枢纽、促进产销衔接的关键节点、服务产区农民
的平台和保障城市居民食品供应的有效载体。
    国家高度重视农副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和发展,陆续公布了《“十
四五”全国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发展规划》、《“十四五”国内贸易发
展规划》、《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的通知》、《关于进
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生鲜农产品流通的实施意见》、《关于压实“菜
篮子”市长负责制 做好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发
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关于推进商品交易市场发展平台经济
的指导意见》、《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
意见》等一系列支持行业发展的重要政策,鼓励和支持农副产品批发
交易市场的建设和发展,并将促进农副产品市场体系发展作为重要任
务,持续列入中央一号文件。



                             11 / 34
    未来,受国家政策鼓励和支持、我国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居
民消费需求的持续扩大等因素影响,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及冷链仓
储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市场前景广阔。
    2.多业态协同融合,凸显板块效应和规模效应
    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竞争情况主要受当地人口规模、消费需求、农
副产品市场基础、服务半径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
场具有较为显著的区域性特征。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加快农副产
品批发交易市场的建设和发展,推动域外市场的战略布局,衢州龙游
浙西农副产品中心市场、常山浙赣农副产品中心市场、山西临汾晋南
国际农产品物流园(一期)、黑龙江哈尔滨中俄国际农产品交易市场
(部分)等域外市场相继投入运营。
    公司通过对市场业态的统筹规划和布局,不断丰富、完善市场功
能,充分发挥各类市场的协同融合,持续吸纳交易流量,提升交易规
模,扩大板块影响力,实现公司运营和管理的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
由点到面的突破和发展,板块效应和规模效应凸显。
    3.数字化、信息化管理,实现智慧运营
    随着物联网、大数据、现代物流等新技术在农产品流通领域不断
得到应用,农副产品高效流通成为数字化和信息化应用领域的重要课
题。近年来,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中央部委和
地方政府的持续支持下,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的信息收集发布系统、
电子交易平台系统、质量安全检测系统、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信息系
统等基础设施显著改善,数字化和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进一步提高
了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的运营效率。
    公司通过新建信息数据中心、增设电子交易系统结算中心、市场
安全监控指挥中心,增加食品安全智能化检验检测设备投入,持续发
挥信息化优势,将大数据、物联网等相关技术,与市场运营管理进行
充分结合,优化管理流程、保证运营效率,有效监管市场产品质量,

                            12 / 34
优化下游客户采购体验。同时,公司域外投资建设的农产品批发交易
市场陆续投用有效支持公司数字化和信息化建设需求,有助于实现对
运营的各类市场进行一体化管理,提升管理效率,从而提高公司的综
合运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推动数字化和信息化一体化管理,实
现智慧运营。
    (二)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扎实推
进“外拓、并购、人才”三大战略,持续提升经营管理、风险防控和
科技创新的能力,全力推动领先的农批平台运营商和服务商事业高质
量发展。为实现该战略目标,公司将致力于实施以下措施:
    1.整合行业资源,进一步提升农批市场区域地位。
    公司经营的农产品市场是温州区域最主要的农产品批发交易市
场,是联结生产者与经营户、消费者的重要纽带,是商流、物流、信
息流的集散中心。未来公司将在促进市场迈向专业化、规模化、区域
化、标准化,和打造农贸大市场、大流通格局的方向努力。以完善农
产品批发业务品种、延伸农贸业务范围、增加农贸业务网点为主要任
务,寻找并购整合标的,巩固与加强区域性市场龙头地位。
    2.推动域外市场的战略布局,实现农批市场从点到面的突破
    城市化发展促进农批市场升级。随着城市化的发展,为使批发市
场与城市环境相协调,许多城市将会开展对农批市场进行升级改造、
异地搬迁,提升土地使用效率、扩大单体市场规模、优化市场功能布
局、提升农批市场服务城市的功能。公司将加快与各地政府的沟通,
配合政府完成老市场的搬迁与新市场的新建工作,从而完成公司在当
地农批市场布局的战略目标。
    3.加强信息化管理,提升专业市场经营管理水平。
    整合市场业务管理资源,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作用,提高专业市
场的运行效率,是公司今后的一项重要举措。公司将采用 ERP、电子

                             13 / 34
结算等多种手段,提高实体市场投资开发、运营效率,同时切实推进
电子结算项目数和结算品种数,推动实体市场间及实体市场与商户之
间的联动。
    4.挖掘终端配送业务,开辟产业新蓝海。
    在农产品终端配送业务方面还存在着较大的增长潜力。公司将尽
快扩容终端配送业务,提高配送效率,争取区域农产品配送的龙头地
位,同时打造新的配套增值服务,实现终端拓展新跨越,开辟产业新
蓝海。
    5.打造利益共同体,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将积极关注国企改革的进程,努力打造企业与员工的利益共
同体,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拓展公司盈利空间,努力为公司股东
创造更多的效益。
    (三)经营计划
    2024 年,公司计划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超 8 亿元,实现扣非净利
润继续稳步增长(该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 2024 年的盈利预测,
能否实现取决于国家宏观政策、市场状况的变化等多重因素,存在不
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1.市场风险
    ①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以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运营管理为主,直接目标客户
为各类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内的经营商户,最终用户是普通消费者。农
副产品为人民生活的基本需求,如果未来国内经济增速持续放缓,居
民人均收入增速下降,导致食品结构发生改变,将会影响公司的日常
经营。
    ②市场竞争的风险
    传统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通过商品的集散节约了购销双方的信息

                            14 / 34
搜寻成本,在农副产品流通环节具有重要地位。近年来,电子商务、
展会订单、产地直销、农超对接等多种新型商业形态兴起,使得农副
产品流通中转环节减少,信息搜寻和产品流通成本大大降低,传统农
副产品批发市场在资金投入、产品设计、人才支撑、运作模式创新等
方面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此外,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副产品批发
市场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部分专业化农副产品市场运营公司正在全
国范围内铺设农副产品批发交易网点。因此,公司需要在未来的发展
中保持经营优势,在行业整合阶段保持竞争力和行业地位,否则公司
将面临较大的市场竞争风险。
    ③依赖单一区域市场的风险
    我国农副产品流通体系主要包括产地收购与批发、物流运输、储
藏加工、城市销地批发和配送与零售等环节,尚缺乏统一、完善的全
国性和区域性规划与布局,未形成全国性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网络,
不利于建立健全有序畅通高效的农副产品流通体系。公司现有市场经
营利润主要来自于浙江省温州市,业务范围主要覆盖浙南闽北区域,
存在依赖单一区域市场的风险。
    2.经营风险
    ①经营管理风险
    公司积极布局拓展区域外市场,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资产、人员、
业务分散化趋势日益明显,对经营管理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若公司
组织架构、经营管理水平和人才储备不能匹配业务发展的需求,可能
面临经营管理风险。
    ②市场运营管理费水平下降风险
    市场运营管理费系公司重要的利润来源,亦系经营商户重要的经
营成本。经营商户经营利润主要受到进货和人工成本、零售商和终端
消费需求、消费者购买力和消费习惯变化等影响。若经营商户经营利
润减少,则公司收取的运营管理费水平存在下降的风险,从而对公司

                             15 / 34
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③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连带责任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
“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
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
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
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
偿”。 公司作为提供商铺租赁服务的出租方,在租赁期满后,若消
费者因公司原承租商户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受到损害,公司存在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风险。
    ④人才风险
    现代化、高效率的农副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专业市场运营管理需
要具有丰富的经营管理、现代营销、物流和信息系统等专业技术和管
理经验等各类中高级人才。未来,公司若不能保留或引进发展所需的
优秀专业人才,将面临人才流失和未来业务拓展出现的人才瓶颈风
险,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3.政策变化风险
    ①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
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
温州经营配送、温州菜篮子配送、瑞安菜篮子配送的蔬菜和鲜活肉蛋
产品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本公司子公司经营配送公司、农副产品配
送公司、菜篮子生鲜配送公司、温州马派生鲜公司及温州马派配送公
司的蔬菜和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
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

                             16 / 34
局公告2023年第50号),浙江东日和温州益优下属农产品批发交易市
场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
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自2023年1月1
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
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
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本公司子公司东日新技术公司、东
日气体公司、东日水产公司、东日水果批发公司、东日食品公司、新
锦绣农批公司、浙江东日企管公司、浙闽农产品公司、淡水鱼公司、
温州马派生鲜公司、菜篮子生鲜配送公司、经营配送公司、衢州东日
企管公司、温州马派配送公司、东云智农公司、临汾晋鲜丰公司及山
西吉美公司2023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
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
业所得税。
    公司子公司西安禾智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161001256),有效期三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21-2023年度。
公司子公司杭州禾智云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133009182),有效期三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21-2023年度。
    若未来相关税收政策调整变化,公司不能继续享受相关优惠政
策,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②行业政策风险
    政府高度重视农副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将促进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发展作为重要任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
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把深入推进农业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新的历史阶段农业农村工作主线,促进新型农
业经营主体、加工流通企业与电商企业全面对接融合,推动线上线下

                             17 / 34
互动发展;完善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加快构建公益性农产品市
场体系,加强农产品产地预冷等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推进
“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政府对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定位、
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提出了明确要求,支持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参与现代物流中心建设,促进农副产品流通转型
升级,推动农副产品流通创新发展。若未来相关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
化,将对行业和公司经营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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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二、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下面由我代表公司监事会向大会作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请各位审议。
    2023 年度,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监事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障公司规范
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积极列席董事会和出席股东大会,
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
情况进行监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监事会 9 次,现将监事会本年度的主要
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 年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1.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在公司 1 号会议
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对 2022 年
监事会工作进行总结和回顾;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
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
通过了《2022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对公司 2022 年度报告的编
制与审议程序、内容和格式等进行了审议;《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

                             19 / 34
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
    2.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12 日在公司 1 号会议
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
协议的议案》、《关于设立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
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报告及其鉴证报告议
案》、《关于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的议案》。
    3.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 1 号会议
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对公司 2023 年
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内容与格式等进行审议。
    4.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在公司 1 号会议
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
于对参股子公司哈尔滨东稷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5.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在公司 1 号会
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20 / 34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
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
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
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
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
司激励约束机制,使核心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
分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
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旨在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
利实施,确保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本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具备《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
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
题的通知》、《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6.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在公司 1 号会
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对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内容与格式等进行审议。
    7.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在公司 1 号会
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
首次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①本次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3 年第五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3 年限

                             21 / 34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②本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
象符合《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
发分配〔2006〕175 号文)、《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
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 号文)、《中央企
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国资考分〔2020〕178 号)、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
件。③公司和本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
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
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监事会同意确定以 2023 年 9 月 12 日为首
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95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030 万股限
制性股票。
    8.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 1 号
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对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内容与格式等进行审议。
    9.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在公司 1 号
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子公司福鼎宏筑置业有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年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
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向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可以支持其业
务顺利开展,满足其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本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将
按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与财务资助对象结算资金
占用费,能使公司获取一定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上述,我们认为该项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
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力,本着对
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权,列席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对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
                             22 / 34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
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
会和管理层 2023 年度的工作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操作,逐步完善内部管理,
建立了较好的内部管理机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没有违
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检查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情况。通过对
公司财务报告、会计账目资料的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
度完备、管理规范。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业绩。
    四、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报告期内无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五、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股权收购、资产租赁等事项交易价格合理,交易
行为遵循了自愿、合理、公平、诚信的原则,无内幕交易和损害部分
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六、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报告期内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该等交易均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遵
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交易条件和价格公允、合理,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23 / 34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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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三、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下面由我代表公司董事会向大会作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请
各位审议。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的财务报
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浙江东
日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此,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财务决
算情况分三方面汇报如下:
    一、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
    1. 营业总收入为 88,582.44 万元,比上年减少 3.52%;
    2.实现利润总额为 26,156.96 万元,比上年增加 1.44%;
    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0,704.98 万元,比上年
增加 29.00%;
    4. 股东权益总额为 233,266.87 万元,比上年增加 7.71%;
    5. 每股收益为 0.50 元,比上年增加 0.11 元;
    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9.26%,比上年增加 1.71 个百分点。
    二、资产变化与构成情况
    公司年末总资产为 373,647.67 万元,比上年增加 30.26%。其中,
流动资产为 165,009.82 万元,占 44.16%;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为
26,459.36 万元,占 7.08%;投资性房地产为 79,030.81 万元,占
21.15%;固定资产为 33,411.60 万元,占 8.94 %;无形资产为
40,056.67 万元,占 10.72%,以上情况反映了公司良好的资产结构和
偿债能力。
                             25 / 34
    三、公司权益与负债情况
    公司年末总负债为 125,213.51 万元,比上年增加 100.56%;公
司资产负债率为 33.51%,资产结构良好;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
权益总额为 233,266.87 万元,占总资产的 62.43%。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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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四、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下面由我代表公司董事会向大会作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报
告,请各位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
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0元(含税)。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21,531,66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
红利人民币75,875,698.8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
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6.6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3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27 / 34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
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
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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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五、


           关于审议《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下面由我代表公司董事会向大会报告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全文及
摘要,请各位审议。
    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 2024 年 3 月 7 日公司九届二十
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于 2024 年 3 月 9 日在公司指定媒体《上海证
券报》及上海证券所网站上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全文及摘要。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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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 34
议案六、


关于变更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下面由我代表公司董事会向大会报告关于变更 2024 年度财务报
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请各位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3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25 名,
注册会计师 1,364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
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2 年度业务收入 26.49 亿元(264,910.14 万元),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 19.65 亿元(196,512.4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74
亿元(57,418.56 万元)。2022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39 家,主
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
业 、 房 地 产 业 、 科 学 研 究 和 技 术 服 务 业 , 收 费 总 额 2.88 亿 元
(28,783.88 万元);2022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51 家,审计收费
3,555.7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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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
合相关规定。2022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089 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
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
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24 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
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林庆瑜,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逾 10 份。
    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连锋,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 2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8 份,复核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 1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0 份。
    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尹丽鸿,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

                             31 / 34
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
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85 万元(含税,含审计期间交通费、食宿费、邮
电通讯费等),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7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15 万
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83 年 12 月,前身为浙江
会计师事务所;1992 年首批获得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1998 年脱
钩改制成为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转制成为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0 年 12 月成为首批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
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公司连续提供了二

                             32 / 34
十六年审计服务,公司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
重要意见不一致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原聘任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连续审计年限
已超过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要求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承担国
有控股上市公司财务审计的规定上限,为便于及时开展工作,做好衔
接,经招标评审确定,公司拟将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变更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其对变更事宜无
异议。公司对天健所审计团队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
的审计服务工作以及辛勤的劳动表示诚挚的感谢。前后任会计师事务
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
后任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对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工作方案进行审核并给予指
导。2024 年 3 月 6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
十二次会议对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审议,对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
立性等信息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
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聘
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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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
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
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拟支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 2024 年财
务审计费用金额为 7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 15 万元。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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