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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维科技术:维科技术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2024-04-16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
次专门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全体独立董
事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下属控股子公司进行银行融资互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我们认为:公司向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并进行银行融资互保,是为
了支持子公司的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内部资源优化配置,降低公司综合资金成
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地开展日常经营业务。公司对外担保、财务资助事项审
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出席会议和表决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额度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我们认为: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会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
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
事应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出席会议和表决该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4 年日常关联
交易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我们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的定价
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交易价格合理、公允;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
构成不利影响;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作了回避表决,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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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
案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
出席会议和表决该议案。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我们认为:公司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
控制,内部控制运行总体良好;公司编制的《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我们同意《公司
2023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的相关结论。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冷军、林宁、吴巧新
                                                       2024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