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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冠农股份: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2024-03-28  

证券代码:600251         证券简称:冠农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11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大信所”)


    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所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
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所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
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6 家网络成
员所。大信所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
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大信所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大信所从业
人员总数 4,027 人,其中合伙人 166 人,注册会计师 948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
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大信所 2022 年度业务收入 15.78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
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6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10 亿元。2022 年上
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196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79.90 亿元,收费总额
2.43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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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与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23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
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大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4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29 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7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
    郭春俊,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2023 年起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0-2022 年度审计报告。
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李泓斌,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
在大信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有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2022 年度审计报告。
    (3)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刘会锋,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具有多年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业务,近三年复核
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莫高实业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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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
2020-2022 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3、独立性
    大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
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
    4、审计收费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收费总额 135 万元(包含人工费、职工
保险费、住宿和交通费、财务管理服务费、利润、税金、其他费用及项目实施过
程中的可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为 95 万
元,内部控制审计费为 40 万元,与 2023 年度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大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大信所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其在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
过程中能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
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
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
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3 月 27 日,公司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 2024 年
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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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伙) 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支付
135 万元审计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9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40 万元。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8 日




      报备文件
    (一)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七届监事会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关于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书面意见
    (四)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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